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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

责任编辑:林芝市生态环境局    来源:规划财务科    发布时间:2020-09-18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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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林芝市生态环境2019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林芝市生态环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2019年机构改革时,设立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区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执行全市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管理工作。

(二)负责地方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和行业安全生产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地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县(区)政府对重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市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实施地方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全市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全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市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地方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地方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生态保护规划,指导、协调、监督美丽林芝建设和构建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国家、自治区和市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八)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执法监测、应急监测,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九)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地方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参与处理生态环境保护对外事务,开展区内外合作与交流。

(十一)配合开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严格执行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根据授权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十二)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四)负责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组织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开展辐射环境的应急响应、事故处理及事故原因调查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林芝市生态环境算单位构成

(一)林芝市生态环境2019年度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局内设机构7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综合科;规划财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水、大气、土壤环境与固体废物管理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辐射安全监管科);政工人事科。核定行政编制15名。直属事业科室3个(参公2个):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支队(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6名);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5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股级,核定事业编制2名)。

)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我局现实有人数44人(不含退休人员)。在职职工44人,退休人员12人。在2019年的基础上,新调入工作人员1人、新增退休人员1人。公益性岗位3人;志愿者2人。

第二部分

林芝市生态环境2019年度部门决算

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5)

第三部分

林芝市生态环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市财政为我局年初预算安排资金1415.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4.41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资金411万元;年终追加预算145.81万元,全年共计1561.22万元。与去年(年初预算1237.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4.26万,行政事业性项目资金353万元;年终追加预算445.24万元,全年共计1682.5万元)相比减少121.28万元,减少7.21%。

(二)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2019年年初预算与年终决算相差1.78万元,属新增人员经费及干部调资资金等。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收入结构分析

2019年我局共收到财政拨入经费1561.22万元。其中:抚恤金收入0.96万元,占总收入的0.06%;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00.26万元,占总收入的6.42%;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收入4.95万元,占总收入的0.3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63万元,占总收入的0.1%;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收入61.72万元,占总收入的3.95%;行政运行收入889.94万元,占总收入的57%;机关服务收入12万元,占总收入的0.77%;环境保护宣传5万元,占总收入的0.32%;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25.66万元,占总收入的8.05%;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70万元,占总收入的4.48%;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收入10万元,占总收入的0.64%;水体收入186万元,占总收入的11.91%;噪声收入15万元,占总收入的0.96%;住房保障收入78.09万元,占总收入5%。

2)支出结构分析

2019年我局共支出1417.1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1006.49万元,占总支出的71.02%;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07.86万元,占总支出的7.6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为2.01元,占总支出0.14%。资本性支出3.49万元,占总支出的0.25%,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297.34万元,占总支出的20.98%。

二、“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注

合计

44.26

42.15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6.67

0.44

3.公务用车经费

37.59

41.71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7.59

41.71

      (2)公务用车购置

2019年,我单位支出“三公”经费42.15万元(比预算减少2.11万元,减少4.77%;比上年增加10.62万元,增长33.68%。其中:

第一,未产生公出国经费支出;

第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71万元,比预算增加4.12万元,增长10.96%比上年增加10.59万元,增长34.03%;

第三,公务接待费0.44万元,比预算减少6.23万元,减少93.4%,比上年增加0.03万元,增长7.32%。

原因分析:与上年相比公务接待费增加方面,2019年我局公务接待批次5次,接待人数42人,与2018年相比接待批次增加1批次增加6人。与上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方面,2019年藏GB8561车辆大修;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及反馈问题整改、环境监测监察、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绿盾2019”等环境保护工作,任务重工作量加大致使出差下乡频次剧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本局现保有车辆为5辆,无另购车辆。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9年,我局按照年初预算及追加经费,根据资金来源、资金性质进行年终结转,2019年财政拨款结转421.2万元,基本支出17.71万元,其中:日常公用经费(包含12月份收到的目标责任奖金10万元)17.71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资金403.49万元,其中:环评中心运行经费2.99万元、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监测56.91万元、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24.67万元、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运行经费2.76万元、林芝市土壤环境重点企业监督监测经费25万元、保护创建生态专项资金57.52万元、评估中心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评审专项经费43.3万元、林芝市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60万元、林芝市巴宜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10万元、空气自动监测(PM2.5)经费30.8万元、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经费89.55万元。(各项工作正在开展,预计2020年完成并支付款项)

四、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2019年,我局资产主要为:现金4.21万元;银行存款666.28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421.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7.71万元、保护创建生态专项57.52万元、环评中心运行经费2.99万元、评估中心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评审专项经费43.3万元、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运行经费2.76万元、林芝市土壤环境重点企业监督监测经费25万元、空气自动监测站(PM2.5)经费30.8万元、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监测56.91万元、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24.67万元、林芝市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60万元、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经费89.55元、林芝市巴宜区城市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10万元);其他应收款0.5万元;固定资产为975.27万元;在建工程487.3万元;无形资产1.8万元。

负债主要为:其他应付款1158.29万元,与年初相比减少64.31万元。

净资产主要为:累计盈余915.44万元。

五、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2019年上缴本级国库非税收入56.52万元,其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6.56万元、其他一般罚没收入7.59万元、其他利息收入5.72万元、基本建设收入36.66万元。

六、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9年无政府采购情况

七、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一)2019年我局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1417.1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执行的内容

1.工资福利支出1015.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72万元、津贴补贴奖金482.8万元、奖金50.35万元、伙食补助费18.2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0.2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6.3万元、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15.4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95万元、住房公积金78.09万元、医疗费2.7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4.3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82.73万元包括办公费20.1万元、印刷费22.88万元、电费14.57万元、邮电费8.72万元、取暖费9.56万元、物业管理费0.24万元、差旅费42.33万元、维修(护)费0.08万元、租赁费7.76万元、会议费6.83万元、培训费19.32万元、公务接待费0.44万元、专用材料费12.35万元、劳务费39.61万元、委托业务费107.82万元、工会经费12.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7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8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1元包括抚恤金0.96万元、奖励金1.05万元。

4.资本性支出16.85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5.06万元、专用设备购置9.23万元、物资储备1.9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57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2073.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92.1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52.67%;固定资产975.2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47.03%;在建工程487.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3.5%;无形资产1.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9%。我单位现有车辆5辆,均为公务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年初结转277.17万元,2019年预算指标1561.22万元,决算支出1417.19万元,年终结转421.2万元。今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关心关怀下,我局以党的十九大为主线,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牢固树立勤俭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成了财政支出目的,较好地完成了预算执行。

十、核查扶贫资金分配结果、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公开情况

    我局无扶贫项目资金。

、举借债务情况

    我局无债务举借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位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环境保护宣传:反映环保部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反映环保部门对建设类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评审,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理、验收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生态保护:反映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2019年度市生态环境局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