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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责任编辑:何定坤    来源: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1-18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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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2019117

第一部分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策和

法规,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地方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

施。

   (二)承担市保障性住房的责任。根据国家有关政

策、法规及自治区建筑行业发展总体部署,结合林芝市实际,研究制定林芝市工程建设、城乡建设、村镇建设、房地产业的有关规定,产业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

   (三)培育发展林芝市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规范市场行为,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贯彻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规范、全国统一定额、自治区定额和建设行业标准定额。

   (四)协助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林芝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五)制定林芝市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等制度;协助有关部门提出和完善招标投标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协助指导监督有关设计、设施的招标投标活动;综合管理林芝市的工程监理工作,指导和规划建筑市场;负责林芝市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房屋施工安全。

   (六)管理林芝市城镇规划、勘察及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各县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七)负责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指导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商品化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参与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指导推进城镇住宅建设,负责制定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和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八)指导全林芝市村镇的规划建设工作,推进村镇发展建设。

   (九)参与制定林芝市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参与指导管理建筑技术引进工作。

   (十)参与制定林芝市建筑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综合管理建筑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建材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和在施工现场的准入管理,参与对建材市场和建筑构配件加工企业的监督与管理。

   (十一)承担推进林芝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和建设任务,执行廉租住房、周转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规划政策及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林芝市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负责组织实施。编制林芝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拟订林芝市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林芝市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申报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地区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藏式传统建筑研究、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

   (十)组织实施重大市政建设项目并承办林芝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单位构成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有行政机构1个,下设办公室、政工人事科、房地产业和公积金监督管理科、城乡规划与建设管理科、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科、建筑业监督管理科等行政内设机构。下设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房地产管理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等事业机构。

第二部分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5)

第三部分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

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9年度,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市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1460.38万元,上年结转22.9万元较上年1280.51万元增长14.05%,其中预算基本支出为1341.78万元,占总预算的91.87%;预算项目支出为118.6万元,占总预算的8.13%,预算项目支出分为党建工作经费16万元、电信信息网络维护费3.6万元、聘请法律顾问工作经费4万元、保障性住房建设、检查、清理统计工作经费10万元、周转房和特色小城镇建设工作经费5万元、城乡规划、工程交易业务经费50万元、建设规划工作及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经费30万元本局将严格执行本年度预算及上年结转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与上年预算数同口径比较,预算数基本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19年度,工资福利支出预算为1204.01万元,占全年预算的82.44%;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为107.62万元,占总预算的7.3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为30.15万元,占总预算的2.06;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118.6万元,占总预算的8.13%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严格按照预算支出,保持收支平衡。

四、2019“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33.05万元,公务接待费用为8.33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1.38万元较去年22.05万元增长约为87.66%,主要是2018年财政未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中预算调整追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导致今年预算大幅增加。本局现有车辆6辆,无另购车辆。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五、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2019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9年度,市财政局预算拨款收入1460.38万元,上年结转22.9万元外,无其他收入。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收入预算1460.38万元上年结转22.9万元,合计1483.28万元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支出预算1483.28万元。其中预算基本支出为1341.7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90.46%;项目支出为141.5万元,占总预算的9.54%。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为1483.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为1204.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为107.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为30.15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141.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止201812月31日,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6辆,全部为公务用车。

(四)扶贫资金分配结果、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

     无扶贫预算资金,无扶贫项目预算安排。

(五)举借债务情况。

   无举借债务。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保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大楼电梯、消防设施、监控系统运行,保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水电开支、基础设施维护,保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级领导干部职工工资、差旅、休假经费等开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位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机关服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2019年度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公开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