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林芝市文化系统2019年度预算(汇总)
- 2019年02月01日 11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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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林芝市文化系统2019年度预算(汇总)
2019 年 1月 17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林芝市文化系统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林芝市文化系统2019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文化系统2019年度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文化系统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林芝市文化局有六个下属事业单位,分别为林芝市民族艺术团、林芝市群众艺术馆、林芝市电视台、林芝市博物馆、林芝市图书馆、林芝市电影管理中心。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林芝市文化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文化、宣传、文物工作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工作政策措施,起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广播电视领域产业、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广播电视领域、文物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组织实施文化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3、指导、管理全市重大文化活动、文艺事业,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全市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边境及贫困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各艺术品种繁荣发展。促进文化产业对外合作和推广。推进文化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4、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公益活动、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5、指导、管理文化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对外交流活动。负责广播电视交流与合作事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导文物外事工作,开展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文物出入境的审核和鉴定工作。
6、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市性重大宣传活动,根据国家政策开展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指导全市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全市各级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监管。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执法工作。
7、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落实国家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负贵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检测和安全播出,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8、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负贵全市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考古工作,负责全市文物调查勘探、考古发掘工作,组织实施重大考古发掘项目。
9、协调和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文物修缮和保护设施建设工作。履行文物执法督察职责,依法查处文物违法的重大案件,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10、指导全市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文物资源调查工作,承担申报国家和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工作。负责推进文物合理利用和社会参与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和博物馆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
11、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管理文物研究工作。承担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审核认定工作。承担协调博物馆间交流与协作工作。规范民间收藏,引导文物市场健康发展。指导和推动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文物保护科技创新工作,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12、指导全市文化市场发展,对文化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市场。
13、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4、与市旅游发展局建立融合发展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林芝市广播电视台部门职责:
1、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紧密配合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政令、任务传达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把丰富的知识和多彩的文艺节目传送给观众听众,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2、把握正确的舆论宣传导向,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喉舌作用,对外介绍林芝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新成果、新举措、新面貌,增进国内外对林芝的了解,为宣传林芝、扩大林芝的影响、树立林芝新形象发挥积极的舆论宣传作用。
3、研究制定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工作计划,组织实施重大宣传报道工作,抓好日常报道和深度报道工作;负责新闻宣传的节目制作和广播电视节目交流工作。
4、办好广播电视精品栏目,组织实施广播电视精品创优;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审查把关,不断提高节目质量。
5、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节目播出、转播和传输工作,确保完成中央、省、市广播电视节目的转播任务和安全优质播出;按期完成无线、有线广播电视信号传输覆盖任务。
6、贯彻执行广播电视产业政策,开发广播电视资源,着力抓好广播电视经管创收与管理,做大做强广播电视事业,增强广播电视发展后劲,增强广播电视系统的综合实力,促进广播电视产业健康发展。
7、负责本台及所属部门广播电视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加强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加强与区外新闻媒体和新闻广电院校的交流与合作,做好特殊人才的引荐工作。
8、负责全市(含六县一区)有线数字广播电视节目网络建设和传输覆盖及维护工作。
9、及时制作编排和更新广播电视合网站节目内容,维护广播电视台网站正常运转。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林芝市群众艺术馆部门职责:
作为国家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是一个地方开展社会主义宣传教育,研究文化活动规律,创作文艺作品,组织辅导群众开展文化活动的公益性社会主义文化事业机构,是一个地方社会文化活动的指导中心,创作中心,培训中心,活动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林芝市群众艺术馆宣传林芝文化、开展群众文化、培养林芝文化人。
林芝市民族艺术团部门职责:
是为各县民间艺术团进行辅导和编排声乐、曲艺、舞蹈等节目,搜集各县各乡民歌进行整理保存,为我市节目的创作和编排工作和挖掘本市特色文化元素。
林芝市图书馆部门职责:
组织部门印发的“三定”方案文件,规定的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图书、文献、报刊、音像资料的采编与储藏;图书资料的借阅;图书资料网络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图书馆学研究;图书、期刊、资料的编辑出版;知识培训与社会教育;其他相关的社会服务。
林芝市电影管理中心部门职责:
发展和繁荣电影事业,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需求,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文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对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办法和技术标准,从事林芝市农村电影“2131”工程农村公益电影的管理和相关服务工作及城镇街道公益电影放映。承担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对全市电影工作的行政管理和放映宣传管理职能,依照《电影管理条例》依法管理电影市场以保证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内容健康、有益向上的电影节目。负责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农村和社区等电影公共服务、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作的实施。指导基层电影队伍建设,负责电影专项资金的收纳和管理。做好市场调查,积极开发项目,提高电影公司的社会效益。完成市文化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林芝市文化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机构11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财务科、广电科、文艺科、非遗科、市场科、新闻出版科、文博科、文物督查科、产业科。机构编制人为24人(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7人、其中含博物馆事业编制4人)。我局实际职工人数58人,其中:正式职工36人(含博物馆3人)、合同制工人1人,退休职工13人,公益性岗位工人5人,临时工1人,西部志愿者2人。
林芝市广播电视台设8个内设机构:1.办公室负责台的日常事务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信访、对外联络和接待等工作;负责后勤、物业和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年度财务预算、决算;负责成本核算,编制相关报表,管理财务档案;负责固定资产管理。2.总编室负责重点新闻宣传策划的拟订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节目的审查、监听监视、考评、创新工作;负责节目编排、包装、引进、创优工作;负责对宣传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执行;负责声像资料的管理。3.新闻部负责广播电视新闻的内宣、外宣、通联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宣传报道工作,抓好日常报道和深度报道工作;负责新闻宣传的节目制作和广播电视节目交流工作。4.专题部办好广播电视精品栏目,组织实施广播电视精品创优;负责对广播电视专题节目内容审查把关,提高节目质量;负责全市重大节庆活动的实况录制。5.译制部负责广播电视新闻、专题、文艺节目的翻译制作。6.技术维护部负责全合广播电视节目转播、播出、设备维护、有线数字广播电视节目网络建设和传输覆盖工作。7.新媒体中心负责广播电视合在互联网上的网站建设、内容宣传、网络维护和节目更新工作。8.市场运营部负责全台广告经营创收工作。
林芝市群众艺术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编制17人,实有人数28人,其中:在职职工15人、退休8人。公益性5人,长期临时工5人。汽车一辆。
林芝市民族艺术团内设7室1、办公室(政工人事科、2、财务室(政工人事科)3、创研室4、排练厅5、服装室6、录音室7、控音室;林芝市民族艺术团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务实行独立核算。
林芝市图书馆部门内设机构7个,根据业务功能能划分为行政部、财务部、借阅部(综合阅览室、青少年阅览室、报刊期刊阅览室、藏文图书室)、、地方文献部、采编部、典藏部(社会科学书库、自然科学书库、新书编目书库)、数字资源部(数字图书馆、资源共享中心、电子阅览室)
第二部分
林芝市文化系统2019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林芝市文化系统2019年度预算数据分析
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林芝市文化系统2019年财政安排本级部门预算4329.1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329.11万元。基本支出3499.87万元,项目支出829.24万元。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与上年预算数同口径比较。部门预算较2018年增加685.78万元,增长18.82%。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分大类说明金额及占比。
林芝市文化系统2019年财政安排本级部门预算4329.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99.87万元,占总预算有80.85%;项目支出829.24万元,占总预算19.1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622.37万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119.06万元;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490.20万元;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15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50.14万元;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8.8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35.65万元;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电影(项)101.46万元;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电视(项)1809.48万元;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360.69万元;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6.65万元;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3.10万元;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12.63万元;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4.22万元;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144.27万元;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2.38万元;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13.01万元。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林芝市文化系统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99.87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3233.9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98.59万元,津贴补贴1384.38万元,奖金147.42万元,伙食补助费50.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0.6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4.2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2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38万元,住房公积金222.3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89.5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07.15万元,其中:办公费4.22万元,印刷费1.99万元,水费8.20万元,邮电费8.98万元,取暖费2.37万元,差旅费60.94万元,维修(护)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15.44万元,工会经费34.91万元,福利费1.04万元,电梯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5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9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82万元,其中:抚恤金2.52万元,休假探亲费53.5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0万元。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林芝市文化系统“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年预算数 |
2018年决算数 |
2019年预算数 |
合计 |
86.68 |
63.68 |
81.01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2.51 |
0 |
2.公务接待费 |
18.28 |
3.77 |
15.44 |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 |
68.40 |
57.40 |
65.57 |
|
|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68.40 |
57.40 11 |
65.57 |
(2)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0 |
2019年林芝市文化系统“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1.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与2018年的预算18.28万元减少2.84万元,同比降低15.54%。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与2018年的预算68.40万元减少了2.83万元,同比降低4.14%。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实际支出2.51万元;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3.7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277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际支出57.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实际支出0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9辆。主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五、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林芝市文化系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2019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9年林芝市文化系统预算总收入4329.1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329.11万元。
2019年林芝市文化系统预算总支出4329.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499.87万元,项目支出829.24万元。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2019年林芝市文化系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329.1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622.37万元;图书馆119.06万元;艺术表演团体490.20万元;文化活动15万元;群众文化250.14万元;文化创作与保护8.80万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35.65万元;电影101.46万元;电视1809.48万元;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360.69万元;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6.65万元;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3.10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12.6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4.22万元;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44.27万元;住房公积金222.38万元;购房补贴113.01万元。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19年林芝市文化系统预算支出4329.1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622.37万元;图书馆119.06万元;艺术表演团体490.20万元;文化活动15万元;群众文化250.14万元;文化创作与保护8.80万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35.65万元;电影101.46万元;电视1809.48万元;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360.69万元;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6.65万元;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3.10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12.6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4.22万元;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44.27万元;住房公积金222.38万元;购房补贴113.01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林芝市文化系统机关运行经费为207.15万元;其中:办公费4.22万元,印刷费1.99万元,水费8.20万元,邮电费8.98万元,取暖费2.37万元,差旅费60.94万元,维修(护)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15.44万元,工会经费34.91万元,福利费1.04万元,电梯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5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林芝市文化系统暂未安排政府采购项目和资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18年底林芝市文化局固定资产总额1501.97万元,其中:办公楼754.13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50.21%;车辆262.06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7.45%;专用设备、家具类合计485.79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32.35%。2018年底林芝市文化局车辆保有量9辆。
2018年底林芝市广播电视台固定资产总额1425.33万元,其中:车辆215.88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5.15%;专用设备、家具类合计1209.45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84.86%。2018年底林芝市广播电视台车辆保有量11辆。
2018年底林芝市民族艺术团固定资产总额2198.51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150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68.23%;车辆108.13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4.92%;专用设备、家具类590.38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26.86%;
2018年底林芝市群众艺术馆固定资产总额82.98万元,其中:车辆20.5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24.71%;专用设备、家具类62.48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75.30%。
2018年底林芝市图书馆固定资产总额433.81万元,其中:车辆17.98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4.15%;图书、档案家具类415.83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95.86%。
2018年底林芝市电影管理中心固定资产总额1358.01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950.39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69.99%;车辆40.41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2.98%;专用设备、家具类367.21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27.04%。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系统预算绩效工作紧紧围绕年度财政中心任务和绩效管理工作要点,以预算实际指标数为基准开展财务活动。预算支出使用较为合理、符合实际,实现了财政收支的目的,资金使用进一步规范,促进了林芝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
(五)扶贫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系统预算未安排扶贫资金。
(六)举借债务情况。
截至目前我系统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的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等。
十、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我系统项目预算共计829.24万元。
1、林芝市文化局项目经费44.45万元。分别为:1、文化创作与保护--县级非遗传承人补助8.80万元;2、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党建经费10.15万元;扫黄打非经费6.50万元;文化、新闻出版、文物业务经费16.00万元;博物馆—尼洋阁博物馆日常运行维护经费3.00万元。
2、林芝市民族艺术团项目经费63.80万元。分别为:各类演出经费10万元;业务经费2万元;文艺创作经费15万元;长期聘用人员社会保障经费35.00万元;党建费1.8万元。
3、林芝市图书馆项目经费31.49万元。分别为:图书资料经费20万元;文化场馆免费开放10万元;党建费1.49万元。
4、林芝市群众艺术馆项目经费为18.5万元。分别为:文化场馆免费开放10万元;党建费1.5万元;群众广场辅导员经费7万元。
5、林芝市电视台项目经费为666万元。分别为:1、党建费:9万元;2、高清节目制作系统备用设备购置资金300万元;3、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运行维护费4.40万元;4、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经费70万元;5、广播电视业务用电经费56万元;6、宽带网经费9.60万元;6、通讯员稿费6万元;7、文化栏目经费20万元;8、业务费14万元;9、有线电视业务经费120万元;10、长期聘用人员社会保障缴费57万元。
6、林芝市电影管理中心项目经费为5万元。分别为:1、党建费:0.5万元;2、业务费4.5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我系统无政府采购安排
十二、扶贫资金分配结果、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
我系统无扶贫资金分配结果、无扶贫项目安排。
十三、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我系统无举借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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