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水利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提纲
(2025年度)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职能,组织架构、人员及资产等基本情况。
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水利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区)水利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和规划同意书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市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市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区)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全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开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指导水利扶贫工作。
(十一)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落实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二)负责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县(区)水事纠纷,开展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按规定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水利信息化、水利行业队伍建设。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市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五)负责贯彻落实林芝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组织协调林芝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各项任务,开展河湖管理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各县(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河长制湖长制考核评估和监督管理。
(十六)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全市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水利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工作。
2.与市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水利局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和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
3.与市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水利局负责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中央和地方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安排的面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
4.与市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市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水旱灾害防治工作。
组织架构、人员
本单位为林芝市水利局机关所属,一级预算单位,单位类型为,行政单位。(一)水利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3人。现有人员21人。核定参公单位编制8人.现有人员6人。(二)水利局事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人。现有人员10人。
资产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7574.78万元,较上年减少180.16万元,减少2.4%。负债总额877.87万元,较上年增长92.44万元,增长11.77%。净资产6396.91万元,较上年减少272.6万元,减少4%。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总体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兴水、河湖管理、水旱灾害防御重要论述,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践行新时代治水思路,以水旱灾害防御、河湖长制落实、水利工程管护、水资源管控、水土保持治理为核心抓手,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提升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效防范化解洪涝干旱、水土流失等各类水安全风险,坚决遏制水利领域安全事故发生,最大限度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扎实推进民生水利建设,确保年度各项水利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为林芝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水安全保障。
(三)当年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5年,我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履职任务,聚焦资金使用效益、工作质量和履职成效,绩效自评设定分值共计100分,其中预算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重点设置以下核心目标: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1.数量指标;日常行政保障完成率100%;水利业务巡查监管次数≥2;2.质量指标;资金使用合规率100%;工作任务验收合格率100%;3.时效指标;预算资金拨付及时率100%;4.成本指标;控制在预算范围内≤2815.56。
(2)质量指标:1.经济效益指标;行政运行成本节约率≥0.1;2.社会效益指标;水利民生服务保障覆盖范围100%;3.可持续影响指标;水利设施长效运行达标率100%。
(3)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全年预算支出严格按照财政批复执行,保障人员工资、日常办公、专项业务开展。总体绩效目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高效完成年度业务工作,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履职合规到位。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的各项要求,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具体开展情况如下:
年初细化绩效目标,按月跟踪支出进度,严控经费使用;定期梳理业务成效,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全程规范预算编制、执行、管控全流程。
(五)当年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本年度财政批复预算2990万元,全年实际执行2810万元,(其中尼洋河八一镇永清段修复工程180万元,为12月份下达资金。)预算执行率93.96%。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按规定拨付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资金情况,账务处理规范,支出合法合规。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一)履职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全年全市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调研1.57万余人次,巡河里程近8万公里,覆盖河段520余条。全市各级水利部门对水利在建项目、水库大坝、堤防、山洪沟等进行检查及隐患排查,累计排查隐患92项,完成整改74项,剩余18处已采取临时加固、加密巡查监测等措施,确保了安全度汛。;实施农村供水维修养护和水质提升等项目41项,汛期值班值守全覆盖;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15次。
质量指标:全年我市未发生重特大洪涝灾害事故,河湖乱象问题动态清零,灌溉、供水水利设施运行稳定,水利执法流程规范。
时效指标:所有年度水利管护、隐患整改、专项督查工作全部按期完成,汛期险情处置响应及时。
(二)履职效果情况:
社会效益
全年扎实开展防汛抗旱、河道管护、饮水保障、水利工程运维等工作,完善辖区防洪排涝体系,提升城乡防洪抵御能力;常态化开展河湖巡查整治,改善人居水环境,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用水稳定供应,切实筑牢民生水利保障底线,有效维护区域社会平稳运行。
生态效益
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持续推进河道清淤、水域生态修复、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严控河湖排污乱象,改善流域水体质量,提升水源涵养能力,推动辖区水生态环境稳步向好。
经济效益
依托水利基础设施管护,保障农田灌溉用水,助力农业稳产增收;规范水利项目实施,节约水资源损耗,降低防汛救灾后期处置成本,为地方农业、乡村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三)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
通过日常水利管护、民生水务服务、政务公开及群众反馈收集,整体社会群众满意度良好。后续将常态化巩固河湖治理、工程管护成效,健全长效运维机制,持续提升水利公共服务水平,保障水利事业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5年,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总体良好,圆满完成了各项履职目标和工作任务,但通过自查和绩效评价,仍发现一些问题,如预算编制精细化程度有待提升:2025年河湖长制工作经费项目预算编制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支出测算不够精准,导致部分项目预算与实际执行存在差异。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进一步加强学习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提高各科室对预算绩效评价的认识,加强预算编制前的调研论证,科学完善预算绩效目标、考核指标的设定,细化、量化预算绩效指标,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前瞻性,确保绩效目标有计划、有过程、有绩效,合理可行。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得分95分,评价等级为“优”。下一步我局充分用好绩效评价结果,切实抓好成果转化运用。
一是科学优化年度预算编制。结合本年度水利项目实施、资金使用、产出效益情况,合理谋划下一年度项目申报,提升预算编制科学性。
二是压实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针对自评过程发现的短板问题,健全项目事前评估,强化项目资金动态管控,严格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杜绝资金闲置、拨付滞后等问题,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自评结果拟公开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要求,我局将在2025年绩效自评工作完成后,及时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表等相关材料,通过部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财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林芝市水利局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