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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宜区人民检察院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责任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6-10-08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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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宜区人民检察院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5年度)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职能,组织架构、人员及资产等基本情况。

1.部门职责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和西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相关业务指导。

(4)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5)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6)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7)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工作。

(8)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和举报,承办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9)负责本院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检务督查、财务装备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0)负责其他应当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2.内设机构构成

(1)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林芝市基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我院内设6个职能部门,分别是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检察综合部(政工科、司法检察大队)。

(2)人员编制构成

我院2025年年末在职人员41人,行政人员38人,工人3人。其中院领导职数4名(检察长1名、副检察长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6名(各部门主任各1名、司法警察大队指导员1名)。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2025年工作总体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主线,紧紧围绕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突出监督主题,更好服务大局。二是围绕“三个管理”,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四是锻造过硬队伍,增强履职能力。

2025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2025年,共办理“四大检察”各类案件386件,先后有6名干警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其中1人获得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先进个人。今年1月,本院微信公众号在全国检察官方微信规范化管理评查活动中被评为优秀官方微信。一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年共向区委、区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案件38次。选优配强支部班子,高质量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集中学习33次,开展研讨11次。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三同步”工作规定,对微博、微信、门户网站等开展专项排查3次。二是严厉打击犯罪,依法批准和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47人,同比上升2.17%,起诉181人,同比下降11.71%。坚持严厉打击犯罪不放松,起诉“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75人,依法严厉打击涉及重大项目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办理盗窃、伪造公司印章等案件3件,涉及金额20余万元。对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捕1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不起诉19人,对达成和解、取得谅解、认罪认罚等情形依法提出从宽处罚量刑建议163人。三是践行司法为民,助力基层治理。深入水电某局项目部开展专题法治宣讲,护航重大项目建设。聚焦社会保障、劳动监察等领域,运用“府检联动”机制,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调研,多部门协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优化共管共治,提升治理效能。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推进源头治理,受理审查起诉危险驾驶人数同比下降38.16%。聚焦食药安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件。聚焦网络安全,从严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关联犯罪,起诉8人。聚焦耕地安全,组织开展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清理占用耕地9.56亩。聚焦生态环境安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件,推动解决雅尼国家湿地公园环境污染问题,清理废弃农用薄膜2.1吨。围绕解决“讨薪难”,会同人社局共建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协作配合机制,支持农民工起诉6件,帮助讨薪10万余元。围绕守护“半边天”,为遭受家暴妇女提供支持起诉法律咨询,为各乡镇(街道)妇联主席、巴宜区妇联干部开展强制报告制度专题宣讲。聚焦矛盾化解,全年接收处理群众信访57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告知、答复,信访总量同比下降23.31%。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立案监督等案件11件,安排干警常驻区综治中心办公,参与处理矛盾纠纷14件。开展集中听证18件,办理司法救助2件,发放司法救助金9万元。坚持“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3人。推动“一站式”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给予心理疏导、经济帮扶等综合救助1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但不纵容,依法附条件不起诉1人。联合团区委、区公安局共同制定《涉未成年人案件合适成年人到场协作机制》,组织法治进校园活动5场。举办“检察开放日”、“法治在我心”手抄报创作大赛、青少年VR法治体验等沉浸式普法活动。联合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开展检察援藏公益活动,为林芝镇帮纳村幼儿园捐赠图书1100余册。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运行,受理立案监督案件9件,提前介入9次。纠正漏捕、漏诉3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件。办理监委移交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涉及金额442余万元。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1件,向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发现问题15条,制发类案检察建议2份。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20件,提出检察意见4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1件,立案15件,制发检察建议13份。与巴宜区人大常委会联合印发《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凝聚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工作合力。开展辖区疫苗安全专项排查、辖区化妆品经营商家进行专项检察、文物保护专项检察等,督促相关行政单位依法履职。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四是深化党建引领,夯实队伍基础。组织科级以上党员干部接受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12人次;征集党员廉洁承诺34条,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干警3人,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廉洁提醒13次。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6件。全年评查案件78件,高质效办案监督制约进一步强化。鼓励干警持续学习、深造,1人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1人入选全国控申检察业务人才库。业务培训、岗位练兵97人次,举办首届公诉人模拟法庭论辩赛,开展案例研讨、庭审观摩等活动12次。8名干警获得提拔、职级晋升,2名干警逐级遴选至市检察院,让干警在提升素能的同时,形成良性互动循环。

(三)当年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院一是成立由分管财务副检察长任组长、检察综合部、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绩效跟踪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二是根据2025年度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拨付到位情况,明确绩效跟踪范围、内容、时间节点及方法。三是综合部门牵头、业务部门配合、财务人员具体实施,多部门协同联动,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四是根据2025年度本院收到的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结合资金拨付率、支出率、结余情况,对照年初申报的绩效指标,对资金执行进度、绩效目标实现等情况进行全方位跟踪,及时掌握资金使用进度与项目推进情况,规范资金支出管理。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全面核查资金使用效益、项目完成效果,针对薄弱环节及时整改。

(五)当年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2025年度收入预算安排合计2232.42万元,与2024年度收入预算安排合计2157.71万元相比,增加了74.71万元,增长了3.46%;支出预算安排总计2232.42万元,与2024年度支出预算安排总计2157.71万元相比,增加了74.71万元,增长了3.4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公用经费标准提升。

2.实际支出情况:2025年度支出预算执行合计203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1.49万元,占88.31%;项目支出238.44万元,占11.69%。

3.决算情况:巴宜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决算数为2039.93万元,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为91.38%。

4.“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53万元,支出决算为7.75万元,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为61.85%。相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76万元,支出决算7.52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77万元,增长了9.29%,比2024年决算数增长了0.23万元;2025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根据单位人员实际情况据实支出。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2025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11.73万元,支出决算为7.66万元,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为65.30%。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8万元,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为11.25%。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一)履职完成情况:从数量、质量、时效等方面归纳反映年度主要计划任务完成情况。

全年围绕检察中心工作,足额保障办案经费,完成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各项任务。检察业务核心指标均达到年度目标。依法批准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公益诉讼立案、法治宣传等数量符合预设绩效指标,重点工作任务和专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履职效果情况:从社会效益等方面反映部门履职效果的实现情况。

通过预算支持,法律监督实效明显提升,公益诉讼推动解决一批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文物保护等民生问题;未成年人保护、司法救助等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检察建议采纳率和回复率稳步提升,与相关行政部门形成良好互动,与巴宜区人大常委会联合建立《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办法(试行)》,该机制进一步凝聚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工作合力,有效助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三)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

通过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执法司法案件“回头看”等形式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案件当事人、律师及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报告赞成率保持高位,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信访化解率、群众满意度均超年度目标。

预算绩效管理推动了内控制度完善,进一步规范了单位财务工作,有效保障业务工作更好开展。通过信息化建设、岗位练兵等投入,持续提升队伍专业能力,为下一年度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绩效评价意识有待提高,各业务部门对绩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够,导致绩效目标设定与工作实际结合不够精准。二是预算执行与绩效监控存在脱节。日常监控大多关注支出进度,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跟踪不足。三是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够充分。评价结论与下年度预算安排、部门考核奖惩的挂钩机制尚不健全,导致“重争取、轻效果”的现象一定程度存在。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提升全体检察人员绩效管理理念。二是优化绩效目标设置,确保绩效目标值切实可行。三是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评价结果优良的部门予以经费倾斜,对评价交叉的项目进行经费核减或取消。四是健全社会满意度调查机制。采用标准化问卷或其他方式,扩大案件当事人、律师、社区代表等群体的样本覆盖,提高满意度采集样本的数量,确保全面准确反映社会公众的真实评价。

下一步工作中,巴宜区人民检察院将加强绩效管理能力建设,不断改进管理措施,强化管理职能,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执行率和使用效益。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将充分运用本次绩效自评结果,针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作为后续年度预算安排参考,优化资金管理。按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时公开绩效自评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2025年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检察院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