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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医疗保障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责任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6-10-08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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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要求,为全面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升预算资金使用效率,我局严格按照《林芝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市本级部门(单位)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林财绩〔2026〕1号),相关要求,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部门支出整体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整体概况

1.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林芝市委员会办公室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林芝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林委办〔2019〕36号),林芝市医疗保障局承担以下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执行省级统筹的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市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政策,建立市医疗保障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市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市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巩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十)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市际合作交流。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第六条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第七条市医疗保障局根据本规定第四条所明确的主要职责,编制权责清单,逐项明确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图等,进一步优化行政程序,规范权力运行。

2.机构情况。

(一)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安全、信访、档案、督查等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组织制定机关管理有关制度和工作计划。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教育培训、人才队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和党群等工作。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经费预决算、内部审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系统有关项目的管理。承担市医保基金预决算、部门资金预决算审核工作。负责统筹医保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分配。组织实施市医保资金、基金预算绩效评价等工作。

(二)医药价格、招标和待遇保障科。拟订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落实离休干部、十八军(四路进藏)退休老同志和其他特殊人群医疗保障待遇政策。统筹推进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拟订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工作。完善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促进商业保险等各类医疗保障政策互补衔接。组织实施医疗服务价格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

(三)基金与医药管理科。组织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办法。建立健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市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疗保障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拟订市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市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拟订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统筹推进法治医保建设。

3.人员情况。

市医疗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县级领导职数4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现有人员26名。

(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25年,我单位紧扣年度工作目标及上级工作部署,聚焦主责主业,稳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一是常态化开展日常政务管理、业务审批、日常监管工作,保障单位各项工作平稳运转。二是落地落实各项惠民政策、行业监管政策,完成年度民生服务任务。三是有序推进年度专项工作,补齐工作短板。四是严格落实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党风廉政等工作,全面提升单位规范化管理水平,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年度工作任务。

(三)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5年我局严格按照财政要求编制年度部门预算,科学设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整体目标为:保障单位日常运转稳定,规范财政资金使用,高效落实各项政务服务、行业监管、民生保障工作,顺利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提升工作服务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保障职能、赋能行业发展的作用。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2025年度我单位预算配置合理,在职人员控制率达标,人员编制管理规范;预算执行管控到位,资金拨付及时、支出合规;预算管理制度、内控制度、财务报销制度健全,严格落实了财务审核、资产管理、费用管控工作;预决算信息、绩效信息公开规范,预算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圆满完成了预算管理各项绩效指标。

(五)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

本年度财政下达我单位部门预算批复数为10801.12万元,调整164.5万元,调剂1772.96(其中收回1571.84万元)万元,合计预算数为12738.58万元。全部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债券资金。预算收入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业务工作经费,保障单位日常运转及重点工作落地。

2.预算支出情况

本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合计12665.5万元,结余资金73万元,结余资金主要为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保障资金,预算执行率99.43%。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89.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社保缴费、公积金、奖励补助等人员保障支出;公用经费支出51.5万元,涵盖办公耗材、差旅费、水电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设备运维等日常运转支出;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1824.6万元,用于专项业务开展、项目实施、便民服务、行业宣传、基层督导等专项工作支出。

3.预决算管理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财政要求编制年度部门预算,预算编制贴合单位职能、贴合年度工作重点,数据真实准确。严格执行预算审批、资金拨付、费用报销流程,落实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按规定时限、规定内容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及绩效相关信息,预决算公开完整、及时、规范。同时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保持平稳,无超预算、超标准支出情况,厉行节约成效良好。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一)履职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全面完成了年度日常政务办理、业务审核、行业督导、政策宣传、基层走访、便民服务等基础工作,按时完成了上级部署的各类专项工作、统计报送、材料上报任务,年度工作任务全覆盖完成。

2.质量指标:所有业务工作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开展,业务办理规范、资料归档完整、政策执行精准,无工作失误、无违规履职、无业务投诉问题,工作质量符合上级考核标准。

3.时效指标:所有预算资金按期拨付、费用及时结算,各项日常工作、专项工作均在年度时限内办结完成,工作办结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严控公用经费及专项经费支出,杜绝浪费,资金成本管控到位,以最低资金成本完成年度全部工作任务,资金使用性价比良好。

(二)履职效果情况

1.社会效益:通过常态化开展公共服务、行业监管、政策落地、基层治理等工作,有效规范了行业运行秩序,完善了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切实落实了惠民利民政策,持续提升了辖区公共服务水平和治理效能,社会效益显著。

2.可持续影响:我单位管理制度完善、人员队伍稳定、财政资金保障常态化,能够持续稳定履行部门职能。通过年度规范化建设、业务能力提升、制度完善优化,持续夯实了工作基础,为后续各项政务服务、行业管理、民生保障工作长效开展提供有力支撑,工作可持续性良好。

(三)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影响完成情况

本年度持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畅通群众沟通渠道,主动开展便民服务、政策宣讲、基层调研工作,有效提升服务质效。干部职工履职满意度、群众服务满意度均达到较高水平,无负面评价、无群众有效投诉,服务满意度达标。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结合本次绩效自评工作,对照财政绩效管理高标准要求,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仍存在部分短板与不足:

1.预算精细化水平有待提升。部分专项工作预算测算精准度不足,对年度工作变动、突发工作预判不足,预算编制的前瞻性、精细化有待进一步提高。

2.绩效管理意识有待强化。部分业务人员预算绩效思维薄弱,重工作实施、轻绩效管理,对绩效目标管控、过程跟踪、成效复盘的重视程度不足,全过程绩效管理落地不够深入。

(二)改进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本次自评发现的问题,我单位将立足短板、精准整改,持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面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后续重点落实以下工作:

1.细化预算编制,提升预算精准度。结合历年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工作重点、专项工作规划,提前研判工作需求,精准测算各项经费支出,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强化预算事前评估,提高预算科学性、前瞻性,均衡全年预算执行进度,全面提升预算执行效率。

2.强化全员意识,夯实绩效管理基础。常态化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财经法规、内控管理制度培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人员绩效管理专业能力。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推动绩效管理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实现业务管理与预算绩效管理深度融合。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年度绩效自评结果将依法按要求公开和应用,下一步,我单位将以本次绩效自评为契机,正视短板、持续提升,全面规范预算管理,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与履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助力区域各项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1:林芝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