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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比选自建周转房和干部职工周转房维修项目施工方的公告

来源: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08日 18时26分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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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比选

自建周转房和干部职工周转房

维修项目施工方的公告

为进一步消除周转房安全隐患,改善干部职工居住条件,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周转房维修规定,现公开比选择优确定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自建周转房和干部职工周转房维修项目施工单位,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项目名称: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自建周转房和干部职工周转房维修项目

(三)项目预算及结算:总预算为284839.42元,项目工程量清单和单项限价详见附件1,投标总报价超过此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项目经单位询价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根据合同约定方式结算。

(四)项目地点:林芝市巴宜区青年公寓、福建公寓、林芝公寓,以及巴宜区八一镇广福大道18号自建周转房。

(五)采购方式:公开比选(综合评分法)。

(六)服务内容:对21户周转房涉及的防水、门窗、管道、水电线路等进行维修维护(含拆除、保洁、建筑垃圾清运等)。

(七)工期和质量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施工,维修维护需符合国家现行房屋修缮及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项目整体质保期不少于2年,防水工程不少于5年(以相关法规及合同约定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应包含反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如有)。

(二)资质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范围需包含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或相关内容。

(三)纳税和社保要求: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或银行缴款凭证,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财务制度要求: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说明(加盖公章),以证明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五)信誉要求: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六)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供应商需按以下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密封后递交:

(一)响应文件组成

1.资格证明材料:

(1)供应商情况介绍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如委托他人)

(4)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

(5)财务制度说明或审计报告

(6)信誉要求相关截图及声明

2.报价文件:

(1)报价函(格式自拟,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按附件格式填写,未填入单价的项目视为免费提供)

(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可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3.技术方案:

(1)施工方案(含施工工艺、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进度计划等)

(2)材料选用清单及质量承诺

4.商务材料:

企业业绩证明:近三年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

(二)密封要求

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袋上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响应文件”字样。

四、公告及报名响应

1.公告方式及时间:本公告在林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比选结果将在林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18:30(北京时间)前,如邮寄将以快递寄出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3.递交地点:西藏自治区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广福大道18号216室)。

4.联系方式:杨先生0894-5828992。

五、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六、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70%作为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30%。

2.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施工。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误1日按合同价款的0.5‰支付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房屋修缮及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应无偿返修直至合格。

4.质保期:项目整体质保期不少于2年,防水工程不少于5年,并体现投标响应文件质量承诺相关内容。

5.违约责任: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已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七、其他事项

1.自成交通知发出之日起10日内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条款不得实质性偏离比选文件和响应文件内容。

2.供应商对本次比选活动有异议的,可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采购全过程的决策文件、公告截图、报名记录、响应文件、评审记录、公示截图、合同等资料将妥善归档保存,以备审计和监督检查。

4.如有变更,以补充公告为准。

附件:1.工程量清单

2.评分标准

附件1: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自建周转房和干部职工周转房维修项目工程量清单

附件2:评分标准

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询价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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