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分行因保管不善,将藏(2024)林芝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674号、藏(2024)林芝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805号、藏(2024)林芝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681号、藏(2024)林芝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367号、藏(2024)林芝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670号、藏(2024)林芝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672号、藏(2024)林芝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276号、藏(2024)林芝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68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分行
2026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