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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林芝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林芝通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30日 11时37分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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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林芝市人民检察院工作

报告的决议

(2026年9月29日林芝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林芝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林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尼玛次仁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林芝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重要讲话、给嘎拉村全体村民重要回信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总要求,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区党委十届历次全会以及林芝市第三次党代会部署,在市委坚强领导下,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以加强法律监督为主线,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导向,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建设过硬检察队伍为支撑,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不断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西藏篇章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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