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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林芝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12日 16时25分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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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桑仁增 (身份证号)540102200401112514因保管不善,将藏2023林芝市不动产权第00004015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格桑仁增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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