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林芝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林财绩〔2025〕2号)和《林芝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级财政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林财绩〔2025〕3号)文件要求,我委认真组织开展单位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整体及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和7个50万以上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20〕7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进行公开。(详见附件)
附件:
1.林芝市鲁朗景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国策运营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3.环喜马拉雅国际论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4.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5.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6.市政维护(含电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7.网络运营服务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8.贡布牧歌节活动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9.鲁朗小镇污水主管网排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