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度部门预算
2026年1月26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预算数据分析
一、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收支总体情况
二、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收入总体情况
三、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林芝市委员会办公室 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林芝市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林委办〔2024〕42号),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市生态环境局加挂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市生态环境局承担市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生态文明办相关工作,接受市委生态文明办的统筹协调。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落实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生态环境规划、措施、区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全市生态环境技术规范,依法依规承担市人民政府下达的草拟地方标准的任务。统筹全市生态文明改革相关工作。
(二)负责全市生态环境问题和本行业安全生产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统筹协调市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牵头协调全市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地重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实施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提出全市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全市减污降碳任务和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四)负责提出市生态环境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全市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全市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新污染物等的污染防治管理措施并推动落实。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生态保护规划,指导、协调、监督美丽林芝建设和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相关工作。对影响生态环境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实施监督。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措施并监督执法。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按规定权限,对重点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及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国家及自治区、市规定审批或审查重点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要求。
(八)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执法监测、应急监测。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通报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九)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管理重点碳排放单位。负责全市碳排放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根据授权,依法依规参与处理生态环境保护涉外事务,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合作与交流。
(十一)配合市委、市政府开展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案件和反馈问题整改等相关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自治区、市有关政策、制度及其它规范性文件。负责编制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辐射安全方面的执法工作。组织查处重大、复杂、新型和跨县域生态环境保护违法案件。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环境信访案件的受理、分派、处理工作。开展突发性生态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制度建设。参与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工作。
(十五)负责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依法依规开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安全许可审批。监督管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组织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开展辐射环境的应急响应、事故处理及事故原因调查工作。完善辐射安全监测网络,推动边境地区辐射预警应急能力建设。
(十六)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单位)内设9个机构、7个派出机构、0个处(详细到0个二级单位、0个三级预算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市生态环境局内设机构9个:办公室;综合检测科(法规标准与宣传教育科);自然生态保护科(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水、大气、土壤环境与固体废物管理科;环境影响评价与辐射安全监管科;政工人事科;案件受理科(生态环境应急办公室);环境执法科;执法监督科。
市生态环境局人员编制24名(含6名执法编制)。县级领导职数5名,科级领导职数15名。
(二)市生态环境局下设市生态环境局巴宜区分局、市生态环境局米林市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朗县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工布江达县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波密县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察隅县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墨脱县分局7个派出机构。设立米林市、工布江达县、朗县、波密县、察隅县、墨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均为正科级建制。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巴宜区分局人员编制为7名(含3名执法编制),科级领导职数4名。林芝市生态环境局米林市分局人员编制为6名(含3名执法编制),科级领导职数4名。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朗县分局人员编制为6名(含3名执法编制),科级领导职数4名。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工布江达县分局人员编制为11名(含3名执法编制),科级领导职数5名。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波密县分局人员编制为7名(含4名执法编制),科级领导职数4名。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察隅县分局人员编制为5名(含2名执法编制),科级领导职数4名。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墨脱县分局人员编制为5名(含3名执法编制),科级领导职数3名。
纳入本部门(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我局无纳入本部门(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2026年收支总预算5186.0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5160.48万元、上年结转25.6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9.6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223.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2.47万元。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2026年收入预算总量5186.08万元,同比减少206.0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结转项目资金使用率较高。其中:上年结转25.60万元, 占0.49%;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60.48万元,占99.51%;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万元,占0 %;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2026年支出预算总量5186.08万元,同比减少206.0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结转项目资金使用率较高。其中:基本支出3880.63万元,占74.83%;项目支出1305.45万元,占25.17%。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186.08万元,同比减少206.0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结转项目资金使用率较高。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5160.4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上年结转25.6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9.6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223.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2.4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186.08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减少368.55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结转项目资金使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186.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5万元,占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477.85万元,占9.22%;卫生健康支出209.64万元,占4.04%;节能环保支出4223.28万元,占81.43%;住房保障支出272.47万元,占5.2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2.85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减少87.03万元,下降96.83%。主要是2025年办公楼维修改造资金大部分使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65.50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63.50万元,上升3175%。主要是2026年三支一扶补助资金,2025年为追加的三支一扶奖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31.08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17.21万元,上升124.08 %。主要是2026年职业年金预算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366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40.25万元,上升12.36 %。主要是2026年预算人数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预算数为15.27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5.16万元,上升51.04%。主要是2026年预算为自治区级承担60%部分,市级承担部分纳入人员经费预算。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34.81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3.51万元,上升11.21%。主要是2026年预算人员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174.83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20.39万元,上升13.20%。主要是2026年预算人员增加。
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2980.95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136.96万元,上升4.82%。主要是2026年预算人员增加,项目资金增加。
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43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减少79.41万元,下降64.87 %。主要是2026年项目预算减少。
1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 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预算数20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3.21万元,上升19.12 %。主要是2025年实际发生支出较预算有差距。
1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项)预算数84.74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减少15.76万元,下降15.68%。主要是2026年项目预算减少。
1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预算数346.05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减少30.03万元,下降7.99%。主要是2026年项目预算减少。
1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项)预算57.38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17.61万元,上升44.28 %。主要是2026年项目预算相应增加。
1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预算30.99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减少94.44万元,下降75.29%。主要是2026年项目预算相应减少。
1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预算103.50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减少56.5万元,下降35.31%。主要是2026年项目预算相应减少。
1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辐射(项)预算4.92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4.92万元,上升100 %。主要是2026年项目预算增加。
1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预算154.55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61.22万元,上升65.60 %。主要是2026年项目预算增加。
1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预算376.20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减少94.78万元,下降20.12%。主要是2026年项目预算相应减少。
19.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预算21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20.60万元,上升515%。主要是2026年项目预算相应增加。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272.47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18.76万元,上升73.94 %。主要是2026年预算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80.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65.24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587.60万元、津贴补贴1511.89万元、奖金171.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366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4.8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4.81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4.2万元(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96.54万元(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乡镇教职工生活补助、特级教师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31.08万元、住房公积金272.47万元、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4.76万元(抚恤金1.50万元、生活补助7.36万元、医疗费补助34.80万元、奖励金4.5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60万元)。
公用经费315.39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7.64万元、印刷费1.50万元、水费2.5万元、电费41万元、邮电费23万元、物业管理费0.33万元、差旅费17万元、维修(护)费2.8万元、租赁费3.2万元、公务接待费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食堂补助118.8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24万元)、工会经费45.7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2.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费80万元,公务接待费2.6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5年增加29.10万元,、增长54.39%,主要原因是2026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根据实际相应增加。
2026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4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73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我部门(单位)202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我部门(单位)202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6年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6.59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9.88万元,增长5.29 %。主要原因是 2026年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6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68.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27.4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6年1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车辆更新购置。
(四)2026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6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37个,资金5160.49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0万元,地方资金5160.49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28个,涉及资金1305.45万元。分别是(项目名称工作业务经费,资金45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3.45%;项目名称党建经费,资金38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2.91%;项目名称法律顾问,资金5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0.38%;项目名称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资金2.85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0.22%;项目名称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资金342.78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26.26%;项目名称评估中心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评审专项经费,资金50.47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3.87%;项目名称保护创建生态专项,资金18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3.79%;项目名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技术服务专项经费,资金17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30%;项目名称培训费,资金7.1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0.54%;项目名称生态环境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资金58.45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4.48%;项目名称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专项工作经费,资金8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6.13%;项目名称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经费,资金2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53%;项目名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资金21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61%;项目名称规范建设重点排污企业在线监控平台运维,资金9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0.69%;项目名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评审等相关费用,资金10.8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0.83%;项目名称生态质量样地监督监测工作,资金33.42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2.56%;项目名称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资金14.5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11%;项目名称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15.27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17%;项目名称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成效自评估项目,资金8.25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0.63 %;项目名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专项审查费,资金6.91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0.53%;项目名称辐射环境监测采样送样经费,资金4.92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0.38%;项目名称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及网络平台运维项目,资金30.99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2.37%;项目名称“无废城市”建设跟踪评估工作,资金99.45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7.62%;项目名称生态安全风险管控预案编制工作,资金34.18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2.62%;项目名称危险废物智慧化平台运维费,资金4.05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0.31%;项目名称备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项目,资金36.06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2.76%;项目名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跟踪评估、动态更新及定期调整项目经费,资金13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9.96%。
附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涉密项目除外)。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6年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2026年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无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