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
2026年度部门预算
2026年2月3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编制由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和检查综合部五个部门构成。
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接收上级人民检察院相关业务指导,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和权威。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
第一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刑事案件、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等工作。
第二检察部,负责办理向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提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等工作。
第三检察部,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
第四检察部,负责案件管理、接待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受理向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举报、国家赔偿和国家司法救助等工作。
检察综合部,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
第二部分
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收入总预算为1010.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026年度收入全为财政拨款收入,无其他收入。
2026年度支出预算为1010.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806.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98万元。
2026年度支出预算为101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为974.6万元,包含工资福利支出913.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12万元,公用经费45.97万元。其余为项目支出36.2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度收入预算总量1010.8万元,同比增加106.24万元,增长11.74%,主要原因是:2026年人员工资性支出(包含取暖)、体检费、社保缴费支出及项目数量增加。其中: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0.8万元,占100%。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010.8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06.24万元,增长11.74%,主要原因为:一是人员经费随年限相应增加,并在26年新增安保人员经费,二是项目数量较上年增加一项。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010.8万元,基本支出为974.6万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的96.4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13.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73%;公用经费支出45.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5%。项目支出为36.2万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的3.58%。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10.8万元,同比增加106.2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人员工资性支出(包含取暖)、体检费、社保缴费支出及项目数量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拨款收入1010.8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806.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9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10.8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71.05万元,增长7.56%,主要原因:25年未未休假补助指标未下达,未能支出,26年在年初预算中已列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1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806.67万元,占79.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97万元,占8.7%;卫生健康支出50.18万元,占4.96%;住房保障支出65.98万元,占6.5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公共安全支出检察事务行政运行预算数为770.47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50.6万元,上升7.03%。主要是26年增加未休假补助预算。
2.公共安全支出检察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数为36.2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7.38元,上升25.67%。主要是2026年新增加人才引进项目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务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7.97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4万元,上升4.76%。主要是人员保险根据工资基数相应上浮。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务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数为7.85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0.25万元,增长3.29%。主要是人员保险根据工资基数相应上浮。
5.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务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数为42.33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1.92万元,上升4.75%。主要是人员经费及保险基数变化。
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事务住房公积金预算数为65.98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10.68万元,上升19.31%。主要是公积金随人员工资基数相应上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7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28.6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572.47万元(基本工资119.78万元、津贴补贴396.07万元、奖金33.94万元、伙食补助费22.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87.9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2.3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85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66万元(失业保险0.11万元、工伤保险0.5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6.25万元(安保人员经费19.9万元、休假探亲费45.31万元、聘用制书记员工资50.62万元、未休假补助20.42万元)、住房公积金65.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12万元(生活补助5.04万元、医疗费补助6.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8万元)。
公用经费45.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0.2万元、维修维护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12.0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9万元(办公费3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0.2万元、维修维护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5万元)、工会经费12.0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万元(涉密),公车运行费*万(涉密),公务接待费1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5年减少0.5万元,增长33.3%,主要原因是25年公务接待遗留24年报销业务较多,26年正常报销当年费用。
2026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保有量5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2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我部门202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我部门2026年度没有政府性“三公”经费收入及政府性“三公”经费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45.97万元,比2025年增加7.24万元,增长18.69%,主要原因为:25年划出部分资金用于支付聘用人员工资,26年未划出,均用于单位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3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0.2万元、维修维护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12.0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6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辆。车辆原值146.82万元,净值17.16万元。由于我院2026年一辆用车到达报废年限,现计划报废旧车辆并购置一辆新车,价值总计25万元。
资产总额488.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价值总额95.6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9.59%。固定资产原值总额1022.3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总额390.9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总额占资产总额的80.08%。无形资产1.8万元,无形资产净值1.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33%。
(四)2026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4个,资金1010.8万元,其中:工资性支出572.47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6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5.83万元,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87.97万元,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2.3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85万元,住房公积金65.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9万元,工会经费12.07万元,党建经费10万元、在职干部职工体检费6.3万元、人才引进经费5万元、供暖费21.2万元。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6年本部门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未曾举借债务,无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并在债务监测平台上按月上报无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