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林芝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林芝市公安局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林芝市公安局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公安局预算数据分析
一、林芝市公安局收支总体情况
二、林芝市公安局收入总体情况
三、林芝市公安局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公安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林芝市公安局为财政预算单位。单位编制人数285人,2026年年末在职实有人数385人。部门内设机构18个,包括办公室、政治部、警务保障部、情报指挥中心、督查审计支队、政治安全保卫支队 、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刑事侦查支队、交管支队等。
第二部分
林芝市公安局2026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林芝市公安局2026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林芝市公安局2026年部门预算反映的是林芝市公安局本级财政资金收支预算。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6年,林芝市公安局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0619.6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0619.6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5445.15万元,社会保障相关支出2464.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85.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49.42万元。
202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30619.6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功能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社会保障缴费支出2464.65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等支出。
(三)住房公积金支出1249.42万元。为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
(四)项目支出11373.5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包括党建工作经费、电费补助、信息化建设系统维护费等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985.44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
二、林芝市公安收入总体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0619.66万元,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2098.43万元。增加了8521.23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在于人员的增加。
三、林芝市公安局支出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公共安全支出25445.15万元,占总支出30619.66万元的83.1%;社会保障就业2464.65万元,占总支出30619.66万元的8.05%,住房公积金1249.42万元,占总支出30619.66万元的4.08%;卫生健康支出985.44万元,占总支出30619.66万元的3.22%。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0619.66万元,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2098.43万元。增加了8521.23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在于人员的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公共安全支出25445.15万元,占总支出30619.66万元的83.1%;社会保障就业2464.65万元,占总支出30619.66万元的8.05%,住房公积金1249.42万元,占总支出30619.66万元的4.08%;卫生健康支出985.44万元,占总支出30619.66万元的3.22%。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2040201行政运行14405.6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公用支出;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936.83万元,主要为项目支出,包括党建经费、押人犯经费、电费、辅警人员工资、警犬经费、禁毒宣传康复经费、民警法定工作日之外的加班补贴等;2040219信息化建设1216.29万元,主要为项目支出,包括移动警务终端、光纤租赁费和视频监控运维费等;2040221特别业务*万元;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4348.39万元,主要为项目支出,包含警察训练基地运维及培训费、公安表彰奖励经费等等;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12.01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37.05万元,20807就业补助315.59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83.73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1249.42万元,为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6年林芝市公安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246.16万元。人员经费18154.2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2939.01万元、津贴补贴6764.41万元、奖金753.25万元、伙食补助497.88万元、养老保险1712.01万元、基本医疗保险801.7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83.73万元、住房公积金1249.4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69.4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92.15万元。较上年增加3319.49万元,上涨17.25%,主要为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辅警经费的增加。
公用经费1091.94万元,办公29.5万元、印刷费8.9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35万元、邮电费12.52万元、差旅费47万元、日常维修费200万元、租赁费122万元、培训费10万元、委托业务费91万元、工会经费247.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和支出178.95万元。较上年增加24.14万元,上涨2.21%。只要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科目在人员经费中核算。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36.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70万元,公务接待费0.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6.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6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6年预算安排0.75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交流、视察、代表活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6年以来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6年预算安排736.5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保险等方面支出,与上年相比预算增加;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6年有公务用车购置的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林芝市公安局2026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林芝市公安局2026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三公”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本年安排机关运行1091.94万元,办公29.5万元、印刷费8.9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35万元、邮电费12.52万元、差旅费47万元、日常维修费200万元、租赁费122万元、培训费10万元、委托业务费91万元、工会经费247.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和支出178.9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5年林芝市公安局预计安排政府采购项目为:46个,预计安排政府采购资金15357.1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6年年初资产合计40125.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34.8万元,固定资产原值54393.6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6014.76万元、累计折旧28378.89万元),无形资产原值1494.35万元(无形资产净值642.27万元、累计摊销852.08万元),净资产合计40054.35万元。
(四)2026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6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65个,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0350.3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0350.3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0143.32万元,社会保障相关支出2464.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85.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49.42万元。
(五)扶贫资金和举借债务情况
本单位不存在举借债务情况,无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