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波密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波密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三部分波密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波密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波密县人民检察院作为一个单位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波密县人民检察院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即:
(一)院领导4名,名单如下:
党组书记、检察长 次仁扎西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周荣波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龙浩瀚
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胡宝
(二)第一检察部
主任:裴璐
成员:普布卓玛、师晓博、仓吉、王燕
主要职责: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刑事案件、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羁押必要性审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办理本院管辖的刑
事相关中诉案件。
(三)第二检察部
主任:
成员:郑林浩、王姣、江秋
主要职责:负责办理向本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现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负责办理本院管辖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本院管辖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相关申诉案件。
(四)第三检察部
主任:次仁占堆
成员:尼玛措姆
主要职责: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犯罪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力、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五)第四检察部主任:
成员:周秋苹、巴桑卓玛
主要职责:负责案件管理、接待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受理县本院的控告、申诉和举报,承办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法律政策研究,承担本院检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对本院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和本院的规定、决定的情况进行督察。承担检察官惩戒、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检察监督线索管理等工作。
(六)检察综合部(政工科、司法警察大队)
主任:胡宝
成员:朱小聪、普次仁、郑仕伦、李凤华、戴亚梅、扎西次仁、尼玛扎西、嘎玛拉加、珠扎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文电、会务、纪要、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负责财务装备管理工作,以及检察技术、信息化建设、信息安全等工作。负责本院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与组织建设、检察官管理、劳动工资管理,以及检察官遴选、检察官助理和聘用制书记员统一招录等工作。负责机关意识形态、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检察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司法警察工作,以及本院警务保障和机关的安全保卫等工作。
第二部分
波密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波密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预算
数据分析
一、2025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5年收支总预算1098.9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与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1245.36万元相比较减少146.44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我院调离2名干警,项目资金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党建经费、法警加班补助等减少。
二、2025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收入预算1098.9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与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1245.36万元相比较减少146.44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我院调离2名干警,项目资金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党建经费、法警加班补助等减少。
三、2025年度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5年支出预算1098.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4.77万元,占77.78%,项目支出244.15万元,占22.22%。
四、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98.9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3.4万元和上年结转结余65.52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921.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27万元。
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033.4万元, 与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1146.02万元相比较减少112.62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我院调离2名干警,项目资金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党建经费、法警加班补助等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921.58万元,占83.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36万元,占6.95%;卫生健康支出43.71万元,占3.98%;住房保障支出57.27万元,占5.2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25年波密县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098.92万元,比上一年执行数减少112.62万元,减少11.76%。主要包括:基本支出854.77万元,比上一年执行数增加了24.28万元,减少42.53%,减少的主要原因2024年我院调离2名干警,人员经费相对减少;项目支出244.15万元,比上一年执行数减少76.93万元,减少的原因是:项目资金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党建经费、法警加班补助、人身意外险等减少。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921.58万元,比上一年执行数减少115.75万元,减少11.16%。
(1)检察院行政运行(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687.31万元,比上一年执行数减少60.84万元,减少8.13%。减少的主要原因2024年我院调离2名干警,人员经费相对减少;以及项目中的法警加班补助、党建经费、其他行政运行项目资金的减少。
(2)检察院其他检察支出(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234.27万元,比上一年执行数减少54.91万元, 减少的原因是:均为当年的一次性项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比去年的预算减低。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76.36万元,比上一年执行数减少11.92万元,减少15.61%。2024年我院调离2名干警,人员经费相对减少。
(1)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76.36万元, 比上一年执行数减少11.92万元,减少15.6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院调离2名干警,人员经费相对减少。
(2)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0.1万元, 比上一年执行数持平,增加0%。我院事业编人员1名保持不变。
(3)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0.48万元,比上一年执行数减少0.07万元,减少12.7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院调离2名干警。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43.71万元,比上一年执行数减少10.32万元,减少19.1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是2024年我院调离2名干警。
(1)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6.96万元,比上一年执行数减少1.12万元,减少13.86%。
(2)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36.75万元,比上一年执行数减少5.42万元,减少12.85%。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57.27万元,比上一年执行数减少8.45万元,减少12.86%。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我院调离2名干警。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基本支出854.77万元,占财政预算拨款的30.4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6.81万元,占基本支出财政预算拨款的75.67%;商品和服务支出25.94万元,占基本支出财政预算拨款的3.03%。项目支出244.15万元,占财政预算拨款的22.22%。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波密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54.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77.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基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25.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2025年公用经费预算25.94万元,比上一年减少1.04万元,减少了3.85%。其中,办公费4.49万元、水费0.48万元、福利费0.114万元、工会经费11.52万元、公务员通讯补贴3.1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万元、电梯运行维护费2万元、维修维(护)费1万元。
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波密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一年预算数持平,增减0%。
八、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其中,办公费4.49万元、水费0.48万元、福利费0.114万元、工会经费11.52万元、公务员通讯补贴3.1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万元、电梯运行维护费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波密县检察院资产总额原值为2030.54万元。按明细分:房屋1371.87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67.56%;车辆原值154.58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7.61%;其他固定资产504.09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24.83%。波密县检察院资产总额净值为1303.14万元。波密县检察院共有车辆4台,3台为执法执勤用车,1台为一般公务用车。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请款说明
1.2025年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个,资金288.61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288.6万元,本单位2025年年初预算中不涉及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故重点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0个。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说明及绩效目标
2025年本单位无扶贫资金
(六)波密县检察院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截止2025年1月21日,波密县检察院未曾举借债务,无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并在债务监测平台上按月上报无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四、其他检察支出,指用于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