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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

责任编辑:林芝市应急局    来源:林芝市应急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1-20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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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

部门预算

   2023    1  13

    第一部分林芝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林芝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林芝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林芝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为林芝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政策,组织编制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制定有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执行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建立重大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县(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消防工作,指导县(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开展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县(区)、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市外救援工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指导、协调市地震局开展工作。

18.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负责研究自然灾害的特点规律,拟订航空救援应急救援实施方案等;负责编制航空应急救援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航空侦察勘测,组织灾区航空拍摄、监测;进行空中指挥调度,为地面救援提供帮助;负责航空消防灭火,向交通不便灾区投送救援力量、装备器材和救灾物资转移;负责协助疏散遇险人员,开展空中搜寻、定位、营救等;负责航空救援应急值班、值守指挥调度;承担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0.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21.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法》、《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实施执法监察;指导、监督、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重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工作;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工作,组织查处事故中的违法行为并监督落实。

   (二)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林芝市应急管理局内设7个内设行政机构、1个参公机构和2个事业机构。

1.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规划财务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2.应急指挥中心(科技和信息化科)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执行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建立重大灾害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3.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风险监测和地质灾害救援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履行相关合作协议,组织参与市外应急救援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指导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4.防汛抗旱和火灾防治管理科。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雪灾、冰崩、冰湖、堰塞湖防御处置工作。组织拟订消防地方性法规草案、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5.安全生产基础科。负责矿山(含煤矿、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和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技术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市内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6.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调查评估和统计科)。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

7.政策法规科(教育训练科、新闻宣传科)。组织起草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

8.航空应急救援中心。负责研究自然灾害的特点规律,拟订航空救援应急救援实施方案等;负责编制航空应急救援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航空侦察勘测,组织灾区航空拍摄、监测;进行空中指挥调度,为地面救援提供帮助;负责航空消防灭火,向交通不便灾区投送救援力量、装备器材和救灾物资转移;负责协助疏散遇险人员,开展空中搜寻、定位、营救等;负责航空救援应急值班、值守指挥调度;承担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9.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10.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法》、《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实施执法监察;指导、监督、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重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工作;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工作,组织查处事故中的违法行为并监督落实。

第二部分

林芝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林芝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

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林芝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当年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698.37万元,比上年增加224.84万元,增长15.26%。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林芝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69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1114.92万元,占总预算的65.65%,比上年增加119.32万元,增长11.98%,主要是2023年人员增加,工资、保险、公积金、公用经费等预算增加;项目支出收入583.45万元,占总预算的34.35%,比上年增加105.52万元,增长22.08%,主要是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本年度增加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经费、应急预案修编费、应急值班(加班)补贴和应急救援补贴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林芝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698.37万元1473.5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数为108.99万元,占总预算的6.42%;卫生健康支出预算数为62.36万元,占总预算的3.67%;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数为87.47万元,占总预算的5.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数为1439.55万元,占总预算的84.76%。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数为1049.55万元,占总预算的61.80%;商品和服务支出(含行政事业性项目583.45万元)预算数为645.9万元,占总预算的38.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2万元,占总预算的0.1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05.42万元,占当年预算总额的6.21%。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9.84万元,增长10.26%,主要是本年度保险基数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39万元,占当年预算总额的0.02%。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0.06万元,增长18.18%,主要是本年度保险基数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66万元,占当年预算总额的0.04%。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0.06万元,增长10%,主要是本年度保险基数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1.63万元,占当年预算总额的0.68%。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0.98万元,增长9.2%,主要是本年度保险基数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0.73万元,占当年预算总额的2.99%。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1.26万元,减少2.42%,主要是根据2022年支出测算。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87.47万元,占当年预算总额的5.15%。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9.05万元,增长11.54%,主要是本年度工资基数增加。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894.1万元(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经费38万元27万元),占当年预算总额的52.64%。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109.1万元,增长13.9%,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人员增加,工资、公用经费等相应增加。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13万元,占当年预算总额的0.77%。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2万元,增长18.18%,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工资增加,党建经费按比例相应增加。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20万元,占当年预算总额的1.18%。与2022年持平。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102.3万元,占当年预算总额的6.02%,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42.3万元,增长70.5%,主要原因为:根据本年工作安排,本年度增加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经费。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259.65万元万元,占当年预算总额的15.29%,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9.65万元,增长3.86%,主要是根据工作需要,本年度增加应急救援补贴。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68万元,占当年预算总额的40.04%,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48万元,增长240%,主要是根据工作需要,本年度增加应急预案修编费。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82.5万元,占当年预算总额的4.86%。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9.52万元,增长13.04%,主要是根据工作需要,本年度增加预算。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林芝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为62.45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比2022年减少11.87万元,减少15.97%。

四、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林芝市应急管理局共有车辆编制5辆,实有公务用车4辆,特种车辆(应急指挥车)1辆,“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1.5万元,比2022年增加7.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万元,比2022年减少3.01万元,减少60.08%,主要是本单位接待多在机关食堂,有效节约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49.5万元38.94万元,比2022年增加10.56万元,增长27.12%,主要是因2022年油价上涨和检查较多,本年度考虑油价上涨因素;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五、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林芝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预算。

六、2023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林芝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直面各类安全风险挑战,持续推进安全责任落实、持续强化重点领域整治、持续突出关键环节风险防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林芝市本级部门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按照部门预算改革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主题要求和综合预算的原则,结合林芝市应急管理局工作需要,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

七、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总额1698.3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99,占财政拨款收入总额的6.42%;卫生健康支出(类)62.36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总额的3.67%;住房保障支出(类)87.47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总额的5.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1439.55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总额的84.76%。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3年部门支总额169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4.9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65.65%,比上年预算增加119.32万元,增长11.98%;项目支出583.4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4.35%,比上年预算增加105.52万元,增长22.08%。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林芝市应急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2.45万元,比上年减少11.87万元,减少15.97%,其中:办公费6.68万元1.22万元,比上年增加5.46万元,增长447.54%;印刷费0.2万元,比上年减少0.38万元,减少65.52%;水电费9.5万元2.52,比上年增加6.98万元,增长276.98%;邮电费1.5万元,比上年减少1.75万元,减少53.85%;取暖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68万元,减少100%;差旅费3.65万元,比上年减少22.03万元,减少85.79%;维修(护)费3万元,比上年增加2.42万元,增长417.24%;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上年减少3.01万元,减少60.08%;工会经费14.76万元,比上年增加1.58万元,增长11.99%;福利费0.22万元,比上年减少0.17万元,减少43.59%;车辆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上年减少10.94万元,减少57.76%;租赁费0.18万元,比上年增加0.18万元,增长100%;培训费2万元,比上年增加2万元,增长100%;其他交通费0.54万元,比上年增加0.54万元,增长10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12万元,比上年增加7.83万元,增长341.92%。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林芝市应急管理局未安排政府采购资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我局现有车辆编制数5辆,实有公务用车4辆(含一般执法执勤车辆3辆),特种车辆(应急指挥车)1辆。实有在职人员35人(正式在编干部职工),公务用车人车比例(不含特种车辆)为9:1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及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1、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预算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预算管理体制,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进行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文件精神相关要求,2023年,林芝市应急管理局应纳入绩效管理的项目共计20项,比2022年增加2项。预算金额583.45万元,比2022年增加105.52万元,增加22.08%,项目主要变动为:2023年增加应急值班(加班)补贴、应急救援补贴、应急预案修编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经费,减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和制式服装费,其中:安委会工作经费6万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经费3万元;党建经费13万元;危化品隐患专项排查经费10万元;重特大事故源头管控工作经费10万元;各类检查及应急救援经费50万元;工矿商贸企业隐患排查、检查经费10万元;航空应急救援地面保障经费200万元;应急演练经费20万元;宣传经费15万元;短信平台、光纤使用及举报奖励资金18万元;防汛值班补助2.5万元;聘请第三方及专家费用22万元;应急物资装备50万元;应急指挥中心及各专项指挥部(含林芝市应急总指挥部、火灾防治应急指挥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等)工作经费24万元;聘请法律顾问费用5万元;应急值班(加班)补贴25万元;应急救援补贴9.65万元;应急预案修编费48万元;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经费42.3万元。通过这一些项目的实施,林芝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等工作得到进一步提高,一是通过应急演练、航空应急救援地面保障、应急救援补贴及物资储备等,提升了应对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水平和救援能力;二是通过各类检查及应急救援、工矿商贸企业隐患排查、检查等,有效减少了重大安全隐患,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通过危化品隐患专项排查、重特大事故源头管控等工作,可以有效提升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减少重特大事故发生率;四是通过汛期值班,应急值班(加班)等及时发现隐患问题,避免事故发生;五是通过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宣传以及短信平台宣传、举报奖励等方式,有效提高了全市人民的安全意识;六是通过应急预案修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等,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中不足,提前预防和降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表格详见附件)

(五)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涉及扶贫领域资金的分配、扶贫项目的安排,2023年,林芝市应急管理局无扶贫资金预算。

(六)举借债务情况

2023年,林芝市应急管理局无政府举借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是按规定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附件:2023年预算公开绩效目标

附件:附件:2023年度林芝市应急管理局预算公开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