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厉行节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约法十章”、“九项要求”,2022年公务接待费用实际支出5.6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3.6万元,降低80.68%;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实际支出41.3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0.13万元,降低65.96%;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际支出538.6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01万元,降低2.18%;2022年,我县无公务出国(境)事项发生,全年公务出国(境)费用不存在。
2022年全县“三公”经费均有所下降,且均在预算额度以内。
今后,我县将会进一步控制“三公”经费,按照上级的要求,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强化制度建设,完善预算分配机制,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管理,大力推进建立和完善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
朗县财政局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