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文化局系统2018年度部门预算
2018年3月12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林芝市文化局系统概况
一、部门预算系统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林芝市文化局系统2018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文化局系统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文化局系统概况
一、预算系统构成
林芝市文化局和下属事业系统需做预算的分别为林芝市文化局(含林芝市博物馆)、林芝市广播电视台、林芝市艺术团、林芝市群众艺术馆、林芝市电影管理中心、林芝市图书馆。
(一)文化局职责和机构设置
1、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林芝市委、市政府、关于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文化遗产、文物管理、新闻出版、著作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文化遗产、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有关政策、发展规划、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
2、下属系统设置
林芝市文化局为全额拨款行政系统,下设下属系统林芝市广播电视台、林芝市艺术团、林芝市群众艺术馆、林芝市电影管理中心、林芝市图书馆均为事业系统。机构编制人为25人(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7人、其中含博物馆事业编制4人)。我局实际职工人数56人,其中:正式职工36人(含博物馆3人)、合同制工人2人(含博物馆1人)、退休职工12人,公益性岗位工人5人,临时工1人。
(二)电影公司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1、 发展和繁荣电影事业,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需求,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文化建设。
2、贯彻落实国家对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办法和技术标准,从事林芝市农村电影“2131”工程农村公益电影 的管理和相关服务工作及城镇街道公益电影放映。
3、承担市委、 市政府赋予的对全市电影工作的行政管理和放映宣传管理职能,依照《电影管理条例》依法管理电影市场以保证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内容健康、有益向上的电影节目。
4、负责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农村和社区等电影公共服务、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作的实施。
5、 指导基层电影队伍建设,负责电影专项资金的收纳和管理。
6、 做好市场调查,积极开发项目,提高电影公司的社会效 益。
7、 完成市文广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群众艺术馆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林芝市群众艺术馆作为国家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性文化事业系统,是一个地方开展社会主义宣传教育,研究文化活动规律,创作文艺作品,组织辅导群众开展文化活动的公益性社会主义文化事业机构,是一个地方社会文化活动的指导中心,创作中心,培训中心,活动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一、主要职能: 林芝市群众艺术馆宣传林芝文化、开展群众文化、培养林芝文化人。
二、机构情况: 全额拨款事业系统,机构编制17人
三、人员情况: 林芝市群众艺术馆编制人数为17人,实有人数 28人,其中:在职职工14人、退休8人。公益性6人,长期临时工4人。汽车一辆。
(四)广播电视台主要职责
一.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紧密配合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政令、任务传达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把丰富的知识和多彩的文艺节目传送给观众听众,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二.把握正确的舆论宣传导向,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喉舌作用,对外介绍林芝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新成果、新举措、新面貌,增进国内外对林芝的了解,为宣传林芝、扩大林芝的影响、树立林芝新形象发挥积极的舆论宣传作用。
三.研究制定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工作计划,组织实施重大宣传报道工作,抓好日常报道和深度报道工作;负责新闻宣传的节目制作和广播电视节目交流工作。
四.办好广播电视精品栏目,组织实施广播电视精品创优;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审查把关,不断提高节目质量。
五.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节目播出、转播和传输工作,确保完成中央、省、市广播电视节目的转播任务和安全优质播出;按期完成无线、有线广播电视信号传输覆盖任务。
六.贯彻执行广播电视产业政策,开发广播电视资源,着力抓好广播电视经管创收与管理,做大做强广播电视事业,增强广播电视发展后劲,增强广播电视系统的综合实力,促进广播电视产业健康发展。
七.负责本台及所属部门广播电视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加强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加强与区外新闻媒体和新闻广电院校的交流与合作,做好特殊人才的引荐工作。
八.负责全市(含六县一区)有线数字广播电视节目网络建设和传输覆盖及维护工作。
九.及时制作编排和更新广播电视合网站节目内容,维护广播电视台网站正常运转。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民族艺术团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林芝市民族艺术团主要职能是为各县民间艺术团进行辅导和编排声乐、曲艺、舞蹈等节目,搜集各县各乡民歌进行整理保存,为我市节目的创作和编排工作和挖掘本市特色文化元素。
二、部门机构设置。
内设7室1、办公室(政工人事科、2、财务室(政工人事科)3、创研室4、排练厅5、服装室6、录音室7、控音室;林芝市民族艺术团是全额拨款事业系统,执行事业系统会计制度,财务实行独立核算。
(六)图书馆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组织部门印发的“三定”方案文件,规定的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图书、文献、报刊、音像资料的采编与储藏;图书资料的借阅;图书资料网络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图书馆学研究;图书、期刊、资料的编辑出版;知识培训与社会教育;其他相关的社会服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部门内设机构7个,根据业务功能能划分为行政部、财务部、借阅部(综合阅览室、青少年阅览室、报刊期刊阅览室、藏文图书室)、、地方文献部、采编部、典藏部(社会科学书库、自然科学书库、新书编目书库)、数字资源部(数字图书馆、资源共享中心、电子阅览室)
林芝市文化局系统2018年度预算明细表(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林芝市文化局系统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8年,本系统财政预算指标为364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252.82 万元和项目支出390.6万元。基本支出包含工资福利支出2829.08万元(含基本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费、养老缴费、其他工资福利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10.26万元(含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费用),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3.58 万元(休假探亲费、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费用)。项目总支出390.6万元,其中林芝市文化局(含林芝市博物馆)33.4万元、林芝市广播电视台303万元、林芝市艺术团63.8万元、林芝市群众艺术馆18.2万元、林芝市电影管理中心4.9万元、林芝市图书馆31.1万元。
相较2017年,预算总支出数增加,主要体现在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但是商品和服务支出、个人和家庭支出、项目支出三个方面有所减少。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说明
林芝市文化系统2018年财政安排本级部门预算经费3643.33万元,2017年部门预算3259.88万元,增加了383.45万元,同比增加10.53%。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政府基金收入预算为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分大类说明金额及占比
2018年预算收入364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3252.82万元.占总预算89% 专项业务费390.6万元,占总预算11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2716.98万元。
2、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390.6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364.35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6.78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6.22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12.75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145.74万元。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系统财政预算指标为364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52.82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89%。
1、工资福利支出:2895.17万元
其中基本工资:503.72万元,津贴补贴1464.91万元,奖金148.82万元,伙食补助费50.76万元,机关事业系统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4.3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10.26万元
其中办公费4.76万元,印刷费2.26万元,水电费9.29万元,邮电费10.19万元,取暖费2.69万元,差旅费48.45万元,维修(护)费1.13万元,公务接待费18.28万元,工会费41.02万元,福利费1.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费用0.57万元,电梯运行维护费2万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3.59万元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文化系统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指标为86.68万元,比上年减少45.4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28万元,较上年公务接待费同期减少了5%,上年公务接待150次,人数1500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38%,原因是因为公务用车费是根据车辆指标下运行经费,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无因公出国预算,与去年一致。
五、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系统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2018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8年,本系统财政预算收入指标为3643.42万元,预算支出指标为3643.42万元。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2018年,本系统预算总收入为3643.42万元,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01)行政运行(01)。
八、关于文化系统支出总表的说明
2018年,本系统预算总支出为364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52.82万元,占支出总额89%,项目支出390.6万元,占总支出额11%,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01)行政运行(01)。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本系统机关运行经费3189.02万元,其中主要使用方向为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2895.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0.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3.5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艺术团2017年12月林芝市文化局拨付180万元灯光设备采购款,2018年8月政府采购我团灯光设备共支付178.6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1、文化局固定资产总量为1,509.33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757.97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50.22%;通用设备700.46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46.41%;家具用具50.9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3.37%。
2、艺术团2018年我团固定资产期未数2133.01万元,其中土地、屋及构筑物1.50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70.32%;通用设备114.99万元,占固定资产的5.39%国;专用设备517.67万元,占固定资产的24.27%,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0.35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02%。
3、电影管理中心资产合计1539.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2.44万元,占资产总额5.49%。固定资产1358.77万元,占资产总额90.42%。无形资产98.7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6.57%。
4、群众艺术馆资产总额396.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4.25万元,固定资产61.88万元。
5、图书馆2018年度部门预算无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安排。
6、广播电视台截至2018年3月13日,现有车辆10台,共计1650300元;通用设备共计14996269.7元;专用设备共计45235元;家具、用具、装具共计214110元。
本系统按照相关国有资产管理要求,科学合理做好资产配置,挖掘资产使用价值,规范和完善资产的处置流程,无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在保证日常行政办公需要的同时确保文艺、非遗、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系统预算绩效工作紧紧围绕年度财政中心任务和绩效管理工作要点,以预算实际指标数为基准开展财务活动。预算支出使用较为合理、符合实际,实现了财政收支的目的,资金使用进一步规范,促进了林芝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