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农牧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林芝市农牧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林芝市农牧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农牧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农牧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林芝市农牧局部门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牧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等农牧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提出农村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参与涉农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推进农牧业依法行政。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草场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和农牧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粮食等主要农畜产品生产;落实促进农牧业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地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地区行政公署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地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扶持农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
(四)促进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促进农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农牧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保护和发展农畜产品品牌。
(五)承担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农牧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工作;参与拟订地方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组织、协调农牧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牧业投入品的许可及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动物重大疫病防控;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区内外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物普查;按权限承担境内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工作。
(八)承担农牧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发布农牧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九)管理、发布农牧业经济信息和农畜产品市场信息,监测分析农牧业、农村经济运行,开展农牧业统计工作。负责农牧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牧业信息服务。
(十)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规划、计划,制定有关政策和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牧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牧业技术推广;指导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牧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牧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一)组织农牧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以及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工作;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牧业。
(十二)制定并实施农牧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牧业生物产业发展和农牧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牧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牧业、循环农牧业的发展;指导冬虫夏草采集的监督管理工作;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三) 负责制定农牧业科研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牧业科研项目的定项、研究、论证及总结等相关工作;负责引进并繁育农作物和畜禽优良品种、优良组合,推广新技术、新成果,组织实施农作物畜禽试种试养、 杂交制种;负责农牧业种植养殖方面的技术培训;负责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示范、推广;负责土壤监测,并拟订改良方案;负责畜牧业技术、草原技术、水产技术、渔业合理利用的科学研究工作;负责动物卫生信息收集、动物疫情监测;负责畜禽医疗诊断方面的科学研究工作:负责牧草质量监测与科学研究。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构成
(一)农牧局机关 行政编制20名。其中:县级领导职数5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3名;纪检组组长1名,纪检组(监察室)科级领导职数1名。实有人数34人(包括一名援藏干部),退休15人。林芝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核定事业编制41名,现有人员在职33人,公益性14人,全额事业单位。
1、办公室(政工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政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会议材料、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协调办复工作;承担局机关安全保卫、保密、信息报送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本局信访工作,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接待人民群众来访;负责本局新闻宣传工作;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局党组办公会议议题的收集、整理、提交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和落实;负责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以及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管理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工作。
2、政策法规科(市场信息科)
组织开展农牧业和农村经济重大问题调研,提出农牧民增收、产业政策、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等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农牧业和农村经济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协调、组织农牧业综合执法,承担指导农牧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牧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农牧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草场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财务、资产管理和审计;承担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工作;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农牧业和农村经济信息通信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农牧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牧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牧业信息服务;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负责农牧业统计工作。
3、农牧科技教育科(地区抗灾指挥部办公室)
承办农牧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农牧业推广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农牧民从事技能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负责农牧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用地、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指导生态农牧业、循环农牧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承办外来物种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农牧业教育、学会工作;承担地区薪柴替代农村沼气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农牧业抗灾工作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农牧业抗灾工作预案,建立灾害分级预警响应机制;拟订抗灾资金安排和物资购置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负责灾害预警预报、信息传递、数据统计等工作。
4、农牧业产业化科
拟订农牧业产业化经营、乡镇企业、农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农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指导农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乡镇企业体制改革;引导乡镇企业布局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指导乡镇企业财务会计、内部审计工作;承担乡镇企业、农畜产品加工统计工作;指导农村多种经营业发展;拟订农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及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牧业各产业间的协调发展与结构调整工作;承担重大农牧业建设项目和农牧业特色产业项目的申报、实施管理工作,承担归口管理的农牧业固定资产投资相关工作;提出扶持农牧业和农村发展的财政、信贷和保险等有关政策建议;提出扶持农牧业和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拟订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承担地区农业产业化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种植业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拟订种植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发展节水农牧业的相关工作;发布农情信息,组织抗灾救灾备灾种子的储备和调拨;负责种子(种苗)、肥料、农药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遗传资源保护;承办区内和进出口植物检疫的有关事宜;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普查;承办农作物重大病虫防治事宜;指导农垦事业,管理农垦经济体制改革、技术改造、产业开发和结构调整工作;负责提出本行业项目、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研究拟订农业机械化和农业设施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生产机械装备的技术和发展要求,引导农牧民使用新型农机产品;拟订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和试验鉴定;依法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和维修管理。
6、畜牧草原水产科(地区虫草采集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畜牧、草原、渔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规模饲养,指导渔业生产结构、布局调整、标准化生产和健康养殖;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饲料资源、草地资源、渔业资源、渔业水域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承担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草原监理、草原资源监测、草场承包、草畜平衡、虫草采集管理等工作;组织、指导草原鼠虫害防治、草原防火、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治等工作;承担饲料的草原监督管理;负责提出相关行业项目、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
7、兽医科(地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工作;承担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管理工作;承担执业兽医管理工作;承担动物疫情认定管理和监测预警工作;发布动物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提出动物卫生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地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组织实施农畜产品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指导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承担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农资打假工作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9、计划财务科
负责编报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行政经费和各项支农、专项、事业和区拨经费预算和决算并监督执行;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农牧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承办农牧业援藏、涉农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0、纪检组(监察室) 为地区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负责地区农牧局和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11、农业研究所(土肥站、种子站)
承担全地区的农业科技研究与推广工作、新品种试验示范、测土配方试验示范、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农业标准化和高产创建工作、种子基地建设、农技培训、测土配方施肥化验室的建设及化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植物检疫条例》、《农作物种子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全地区种子生产、经营、市场管理及种子质量监管;负责农机技术推广与服务;负责农机化生产安全宣传、教育和指导工作;负责全地区植保技术员及示范户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工作;掌握全地区的土壤肥力动态,指导科学用地养地,科学施肥:负责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负责肥效试验、肥料新品种试验,科学推广新肥料;对全地区早作农田进行分类指导,推广旱作节水技术;负责开展新品种的田间鉴定工作。
12、畜牧兽医研究所
负责畜牧业技术、草原技术、水产技术、动物防控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工作;负责动物卫生信息收集、动物疫情监测;负责畜禽医疗诊断方面的科学研究工作;负责牧草质量监测
与科学研究;负责渔业资源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方面的科学研究。
13、家畜繁育推广服务站
负责开展优良畜禽品种的引进、选育、培育以及饲养管理和疫病防治研究;负责提供优良畜禽及配套的先进实用饲养管理技术;负责改良畜禽品种,促进畜牧业发展,种畜禽质量管理;负责种畜禽繁育,畜禽品种管理,畜禽良种推广,畜禽养殖新技术推广。
(二)、林芝市农牧局事业单位(全额拨款)
市农牧局事业编制46名。其中:机关后勤服务中心3名,畜牧兽医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2名、农业广播电视分校2名、农业机械监理站2名、草原监理站5名、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渔政执法支队)7名、动植物检疫所5名。实有人数39人。退休13人。林芝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核定事业编制41名,现有人员在职33人,公益性14人,全额事业单位。
1、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2、畜牧兽医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要职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畜牧、兽医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全市六县一区、各养殖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免疫质量、疫病监测工作及消毒灭源工作的技术指导,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制定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并负责实施动物疫病的预防、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等。调运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及常规疫苗,储备抗灾应急药物。开展工作人员(牧业各科室)督促检查各县(区)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及常规免疫接种情况,执行包县制度。组织调研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工作,申报相关项目,积极主动的与产业科对接相关项目事项,以科技技术为支撑点,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指导作用,协调配合项目的实施。推广畜牧业生产新技术、品种改良(黄牛改良相关工作)、种草养畜工作。开展畜禽遗传资源调查工作,进行选育、保护;并申报保护品种、保种区、场。承担动物疫病诊治、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科普宣传。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技术指导,规模化养殖场动物防疫监控。承担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相关技术检测工作。引导各县(区)开展好畜牧兽医、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畜牧业生产相关统计工作。
3、农业机械监理站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农机监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农机安全法规,坚决依法行政:管理本辖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制定本辖区农机监理规划,定期分析本边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本辖区内农业机械道路行驶安全技术检验、转籍、入户、核发全国统一的农业机械号牌、行驶证待工作;负责本辖区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考试和核发驾驶证工作;负责农业机械的安全检查和对违章人员的教育、处罚等工作;抓好农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搞好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在田间场院事故的处理,并提出防范措施;负责向上级报送月、季年度业务统计报表工作;完成上级农机监理机关和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农机安全监理目标任务。
4、草原监理站
主要职责为: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国家《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和《自治区实施<草原法>细则》、《自治区草原防火实施办法》等法规;根据有关授权,对草原保护、管理、建设、利用实施监督,对违反草原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草原所有权、使用权的审查登记,发放所有证和使用证,办理草原征用和临时使用的有关事宜,指导草原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处理草原权属争议;监测草原载畜量,组织实施以草定畜、草畜平衡制度;对严重退化、沙化、盐碱化、荒漠化的草原和生态脆弱区的草原,组织实施禁牧、休牧制度;编制全市草原资源动态监测规划、计划,组织、指导我市草原生产力测报、草原生态系统变化趋势的监测;负责草原防火及草原鼠害、病虫害、毒草监测预警、调查和防治工作;按照《西藏自治区冬虫夏草采集管理暂行办法》(政府令第70号)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冬虫夏草采集管理和资源保护工作。
5、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渔政执法支队)
主要职责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监督检测,担负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规范农产品市场准入、保障农产食品安全等职责;根据林芝市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贸易的需要,拟订、引用和宣传观测农业标准;负责市内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并指导各县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市场监督与管理工作;承担市内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检验及检测技术的培训;指导市内农产品及产地质量认证申报工作;组织对申报进行初步审查;指导市内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申报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现场确认、检查和证后监督检查工作;监督和管理农产品质量标志的使用,跟踪检查获证产品;负责市内核检员、检查员、内检员的管理工作。
6、动植物检疫所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预防控制扑灭动物疫病,保证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对辖区内的动物、动物产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有效监督。组织对行业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处理动物防疫有关案件。收集有关信息,分析动物疫情。负责动物防疫案件的移送。负责各种动物检疫证明的征订、发放和使用的管理及监督;负责动物检疫验讫印章、检疫检验专用章的使用管理。对产地、屠宰、运输、市场等环节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兽药、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定全市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抽查、送检,并公布检测结果;负责兽药饲料行政审批审核事项受理、审查及办理;查处违反兽药、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加强植物检疫监督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及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林芝市农牧局2018年度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农牧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林芝市农牧系统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2416.07万元,其中:林芝市农牧局2018年预算总收入1747.5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747.58万元。预算总支出1747.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540.23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207.35万元。林芝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2018年度预算总收入668.4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668.49元。预算总支出66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663.19万元,专项经费5.3万元。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2018年财政拨款2416.07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比较上涨111.63%。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377.48万元,占当年财政拨款的78.82%,商品和服务支出110.49万元,占当年财政拨款的6.3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26万元,占当年财政拨款的2.99%,其他支出207.35万元,占当年财政拨款的11.8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农林水支出(款)行政运行支出数2018年为860.55万元,主要用于农牧局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分别为林芝市农牧局为731.16万元,林芝市草原监理站46.24万元,林芝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83.15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主要用于农牧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2018年支出数388.18万元。分别为林芝市动检所2.82万元,林芝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339.44万元,林芝市农机监理与技术推广服务站45.92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农业支出(项)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农牧各类明细专项,2018年支出数为207.35万元。林芝市农牧局为207.35万元。
4.一般公共服务(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为所行政与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补助等,2018年支出数为203.34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为192.21万元分别为林芝市农牧局113.79万元,林芝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52.01万元,林芝市草原监理站7.19万元,林芝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11.95万元,林芝市农机监理与技术推广服务站7.27万元。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为1.68万元分别为林芝市农牧局0.2万元,林芝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1.3万元,林芝市农机监理与技术推广服务站0.18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为2.73万元分别为林芝市农牧局1.16万元,林芝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1.04万元,林芝市草原监理站0.07万元,林芝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0.12万元,林芝市农机监理与技术推广服务站0.34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6.72万元分别为林芝市农牧局3.98万元,林芝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1.82万元,林芝市草原监理站0.25万元,林芝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0.42万元,林芝市农机监理与技术推广服务站0.25万元。
5.一般公共服务(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为所属行政与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险补助,2018年支出数为88.1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8.16万元,分别为林芝市农牧局55.06万元,林芝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8万元,林芝市草原监理站3.53万元,林芝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5.86万元,林芝市农机监理与技术推广服务站2.91万元。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公用经费为110.49万元,包括办公2.85万元、印刷费1.34万元、邮电费6.05万元、差旅费28.79万元、会议费0.00、福利费0.62万元、日常维修费0.68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5.52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1.59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80万元、工会经费21.2万元、公务接待费10.71万元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4万元。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2017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10.71万元,2017年预算数为11.08万元,同比下降3.45%,下降原因是接待规格降低,接待人数减少,共接待97次618人。车辆运行维护30.8万元,2017年预算数为48万元同比下降35.83%,下降原因是本年车辆无大修情况,正常修理及油料支出也相应减少,共有车辆9辆。
五、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2018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林芝市农牧局2018年预算总收入2416.0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416.07万元。预算总支出2416.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540.23万元分别为工资福利支出1377.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0.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26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207.35万元。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一般预算公共预算收入财政拨款2416.07万元,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林芝市农牧局支出为2416.07万元,1、林芝市农牧局机关支出为1112.70万元,分别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3.79万元,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0.2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16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3.98万元,行政单位医疗55.06万元,行政运行(农业)731.16万元,其他农业支出207.35万元。2、林芝市动检所2.82万元,事业运行(农业)2.82万元
3、林芝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416.41万元,分别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01万元,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30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04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1.82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0.80万元,事业运行(农业)339.44万元。4、林芝市草原监理站57.28万元分别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9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07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25万元,行政单位医疗3.53万元,行政运行(农业)46.24万元。5、林芝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101.5万元分别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95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12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42万元,行政单位医疗5.86万元,行政运行(农业)83.15万元。。6、林芝市农机监理与技术推广服务站56.87万元分别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7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18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34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2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91万元,事业运行(农业)45.92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机关运行经费共计110.49万元其中:林芝市农牧局64.23万元分别为办公费1.55万元,印刷费0.73万元,水费3.01万元,电费0.00万元,邮电费3.30万元,取暖费0.87万元,差旅费15.6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00,维修(护)费0.37万元,会议费0.00,培训费0.00,公务接待6.07万元,工会经费12.49万元,福利费0.37万元,电梯运行费0.00,车辆运行维护19.6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8万元。林芝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8.63万元分别为办公费0.85万元,印刷费0.4万元,水费1.64万元,电费0.00万元,邮电费1.8万元,取暖费0.47万元,差旅费8.5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00,维修(护)费0.2万元,会议费0.00,培训费0.00,公务接待3.03万元,工会经费5.79万元,福利费0.17万元,电梯运行费0.00,车辆运行维护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0万元。林芝市草原监理站3.39万元分别为办公费0.13万元,印刷费0.06万元,水费0.25万元,电费0.00万元,邮电费0.27万元,取暖费0.07万元,差旅费1.2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00,维修(护)费0.03万元,会议费0.00,培训费0.00,公务接待0.46万元,工会经费0.79万元,福利费0.02万元,电梯运行费0.00,车辆运行维护0.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2万元。林芝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11.24万元分别为办公费0.21万元,印刷费0.1万元,水费0.41万元,电费0.00万元,邮电费0.45万元,取暖费0.12万元,差旅费2.1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00,维修(护)费0.05万元,会议费0.00,培训费0.00,公务接待0.76万元,工会经费1.33万元,福利费0.04万元,电梯运行费0.00,车辆运行维护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3万元。林芝市农机监理与技术推广服务站3万元分别为办公费0.11万元,印刷费0.05万元,水费0.21万元,电费0.00万元,邮电费0.23万元,取暖费0.06万元,差旅费1.0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00,维修(护)费0.03万元,会议费0.00,培训费0.00,公务接待0.39万元,工会经费0.8万元,福利费0.02万元,电梯运行费0.00,车辆运行维护0.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无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