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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公安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

责任编辑:警保处    来源:林芝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01-18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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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林芝市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林芝市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财政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汇总编制范围为林芝市公安局林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一、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林芝市公安局是林芝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在市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2)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处理或直接侦办全市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及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3)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全市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4)负责全市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国籍、口岸边防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藏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

6)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7)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察和应急处置工作。

8)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9)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人事管理、民警教育训练和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拟订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

10)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1)承办市政府和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一步,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西藏自治区出台的有关机构改革方案,林芝市公安局职能将进行调整。

(二)部门机构设置

林芝市公安局内设机构23个,包括:政治部、办公室、督察支队、警保处、110指挥中心、刑警支队、治安支队、法制支队、网安支队、特警支队、出入境支队、国保支队、经侦支队、技侦支队、科信支队、禁毒支队、交警支队、机要科、监管支队、情报中心、反恐支队、看守所、拘留所。

第二部分

林芝市公安局2021年度决算明细表

(见附表1-8)

第三部分

林芝市公安局2021年度

决算情况说明

一、决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1年我局全年可使用财力21243.5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986.3万元)2020年我局全年可使用财力22497.5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217.3万元),减少1254.03万元,减少率为5.57%;2021年全年支出19723.04万元,2020年全年支出17939.6万元,减少了1783.44万元,减少率为9.9%

全年预算指标19723.04元,其中:人员经费13173.01万元(公安民警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辅警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较2020年的11090.63万元,增加了18.78%,主要是增加调入人员工资、保险、人员正常晋升及民警执勤岗位津贴;日常公用经费1544.75万元,2020年的1346.21万元,增加了14.75%,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物价上涨等因素;行政事业类项目经费5005.28万元,较2020年的5502.76万元,减少了9.04%,主要是预算项目申报批准数量减少。

(二)支出执行情况及变化情况说明

公安局全年总支出19723.04万元,占总收入的92.8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020.46万元,占总支出的66.02%,较上年的10954.95万元,增加了18.85%,主要是增加了加调入人员工资、保险、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提标等;商品服务支出4184.98万元,占总支出21.22%,较上年的3535.01万元,上涨了18.39%,主要是由于物价、人工上涨等因数,我局运行开支的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01.18万元,占总支出4.06%,较上年的725.59万元,增加10.42%,主要为本年的事、病假和慰问开展等支出有所增加资本性支出1716.42万元,较上年的2724.04万元,占总支出8.7%,减少1007.62万元,主要为全年购置各种办公用设备、专业设备等购置减少。

1)工资福利支出方面开支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3020.4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798.02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13.81%,主要为人员工资);津贴补贴6916.78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53.12%,主要为西藏特贴、津贴补贴、警衔津贴、执勤岗位津贴及特殊岗位津贴等);住房公积金929.11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7.14%);奖励奖金584.79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4.5%,为交警支队、市公安局本2021年13月奖励金);社会保障类缴费1799.69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13.82%);伙食补助费163.74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1.26%);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28.33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6.35%,主要为休假包干补助、辅警人员保险及,食堂厨师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方面开支情况

商品和服务支出4003.96万元,其中:办公费220.31万元(主要为报刊杂志订阅、办公用品的购置等);印刷费211.09万元(主要为业务宣传印刷制品印刷费支出);水费14.86万元;手续费支出0.43万元(主要为汇款费用支出);电费320.61万元邮电费86.18万元(主要为民警电话费补助及业务电话费支出);民警取暖费98.38万元;民警办案差旅费446.04万元2021年业务办案及办公差旅费费支出)维修维护506.92万元(主要为网络线路及专业终端维护费支出及日常维修支出)会议费2.18万元(主要为业务电视电话会议租用支出);培训费77.07万元2021年全局民警业务培训、党建培训及函授学费等);租赁费903.25万元(主要为全局网络视频线路及专业账号租赁费);公务接待支出开支1.65万元;专用材料费95.9万元(主要为警犬伙食、耗材和医疗支出)被装购置24.95万元;劳务费92.55万元(主要为人犯体检费、追逃奖励及其他单位或个人为我单位提供劳务服务支出等);委托业务费176.66万元(主要反诈骗宣传、流浪犬抓捕支出;工会经费开支156.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7万元(为业务办案租车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6.62万元(主要为防疫物资、宣传品购买支出、主题当日活动支出和市局文体活动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情况

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01.18万元,其中;生活补助200.61万元(主要为加班费补助支出、看守所在押人员生活费补助支出等);医疗费18.47万元(干部职工体检费支出);奖励107.28万元(主要是禁毒奖励支出、公务员表彰和公安表彰支出);其他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474.831万元(主要是慰问、病假事假、休假包干支出等支出)。

4)资本性支出开支情况

项目支出1583.96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560.59万元(为日常办公设备配置、反诈中心办公设备购置等);专用设备购置876.06万元(监管支队视频巡察系统、林芝平安城市视频监控设备、可视化督查视频调度会议系统、旅店业管理系统、密码设备系统、巴宜主城区卡扣测试系统建设、应急处突装备购置等);大型修缮81.79万元(特警及监管修缮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64.55万元(边境管控宣传栏购置、警犬购置);无形资产购置0.9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商品和服务支出1821.83万元,占总支出9.24%,较上年的3535.01万元,下降了48.46%,主要是由于物价、人工上涨等因数,我局运行开支的增加,但相较于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统计标准有所变化,故导致比较数呈现为下降趋势。其中:办公费50.62万元(主要为报刊杂志订阅、办公用品的购置等);印刷费38.43万元(主要为业务宣传印刷制品印刷费支出);水费14.86万元;手续费支出0.43万元;电费320.61万元邮电费72.1万元(主要为民警电话费补助);民警取暖费98.38万元;民警办案差旅费321.26万元2021年业务办案及办公差旅费费支出)维修维护156.8万元(主要为专业终端维护费支出及日常维修支出)会议费1.28万元(主要为业务电视电话会议租用支出);培训费36.96万元2021年全局民警函授学费等);租赁费53.19万元(主要为专业账号租赁费);公务接待支出开支1.65万元;专用材料费11.84万元(主要为业务用专用材料支出)被装购置5.89万元;劳务费35.5万元(主要为追逃奖励及其他单位或个人为我单位提供劳务服务支出等);委托业务费21万元(主要为业务宣传支出;工会经费开支156.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7万元(为业务办案租车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79万元(主要为防疫物资、宣传品购买支出、、市局文体活动支出);办公设备购置73.66万元(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支出);专业设备购置16.5万元(主要为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19.07万元(主要为割草、净水机、冰柜、碗柜等资产购置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林芝市公安局及交警支队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林芝市公安局及交警支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政府采购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开展2021年采购工作。全年实际采购金额为2399.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性资金2399.77万元。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我局采购工作很好的达到了采购公开透明,严防腐败,节约资金的目的。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分析

     2021年资产合计15043.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52.86万元,固定资产原值  26397.21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5118.39万元,无形资产原值523.39万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268.8万元,在建工610.45万元,存货71.28万元;负债合计1110.51万元;净资产合计13933.1万元。

2021年底固定资产总计26397.21万元,其中房屋11717.19万元,车辆4085.13万元,车辆保有量13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13辆,其他用车2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5台,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7台。本年较去年增加主要本年较去年增加主要含盘盈的执法执勤车辆10辆和专用设备等。

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政策,有效的控制了“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务接待支出1.65万元,同比上年1.67万元,减少0.02万元,接待次数15次,接待人次131人次,我局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以及地方政府、本部门制定相关公务接待方面的规定,从严控制,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71万元(均为公务和业务用车油料费和维修费同比去年361.93万元,增加了9.07万元,车辆保有量133辆2021年我局公务出国(境)支出0万元。

  七、绩效说明

公安局全年总支出19723.04万元,占总收入的92.8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020.46万元,占总支出的66.02%,较上年的10954.95万元,增加了18.85%,主要是增加了加调入人员工资、保险、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提标等;商品服务支出4184.98万元,占总支出21.22%,较上年的3535.01万元,上涨了18.39%,主要是由于物价、人工上涨等因数,我局运行开支的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01.18万元,占总支出4.06%,较上年的725.59万元,增加10.42%,主要为本年的事、病假和慰问开展等支出有所增加资本性支出1716.42万元,较上年的2724.04万元,占总支出8.7%,减少1007.62万元,主要为全年购置各种办公用设备、专业设备等购置减少。

林芝市公安局(含交警支队)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从整体来看,实现了设定的经费实施效果。   

  圆满完成了设定的提升市公安局后勤保障水平,提高后勤保障质量,保障市公安局(含交警支队)各项日常运维工作的开展,维持局直各业务部门正常平稳运行的年初目标;圆满完成了设定的保障了民(辅)警人员的工资、保险、津补贴等的按时发放和缴纳的年初目标;圆满完成了设定的党建工作方面加强和改建了机关党的建设,确保市局党建工作取得新发展的目标;圆满完成了设定的震慑犯罪,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持续稳定,保障各项安保、维稳工作,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目标;圆满完成了设定的打击黑恶势力,营造全民参与、全民知晓、全民扫黑的良好社会氛围的目标;圆满完成了设定的保障在押人员基本生活,确保监区安全稳定的目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民(辅)警职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推进市公安局信息化建设,革新侦查监控手段,提高破案率,实现向科技要警力的目标。

  我局在自治区公安厅和林芝市党委、政府的的关心和大力支持,市财政局的大力协助公安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2021年我局经费保障充足。预算经费的充足保障对林芝市公安局各项工作的开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2021年,林芝公安更好的发挥了政法维稳工作的主力军、好尖刀的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保驾护航;更好的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着力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更好的支持公安信息化建设,坚持向科技要警力,继续实施科技强警战略;更好的为建设“大美林芝”作出了新的贡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指当年从自治区财政取得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财政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其他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21年林芝市公安局部门决算明细表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