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1日召开的中国西藏—尼泊尔经贸协调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了解到,近年来,西藏与尼泊尔经贸往来关系发展迅速,双边贸易额不断扩大,连续五年突破上亿美元大关。
据统计,2005年至2009年,西藏和尼泊尔双方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总额分别为1.22亿美元、1.76亿美元、2.49亿美元、2.4亿美元和2.49亿美元;1999年以来,年均边民互市贸易额约为2亿元人民币,2009年实现互市贸易额3.37亿元人民币。
西藏作为我国与尼泊尔邻近地区,边境贸易中95%以上为中尼贸易,双方在资源、劳动力、技术等方面有着很大的互补性,双方合资合作前景广阔。为了实现双方优势互补,西藏对尼泊尔之间开展的合资合作给予了相当优惠的扶持政策,并对来自尼泊尔的劳务输入予以一定照顾。据悉,自1988年以来,西藏共审批尼商在藏设立的合资合作企业96家,合同利用资金累计1500.56万美元,实际利用资金累计908.31万美元,投资领域涉及藏毯加工、旅游饭店、餐饮娱乐、美容美发等行业。
为了进一步密切双方经贸合作,西藏将继续鼓励尼工商界来西藏投资,参与西藏民族手工业、旅游业,特别是发挥尼泊尔在旅游纪念品开发与生产方面的优势,在西藏兴业办厂。同时,鼓励西藏企业在尼泊尔投资设厂,利用尼泊尔在资源、劳动力等方面的优势,促进西藏企业在农业综合开发、旅游度假、建筑建材生产等方面的合作项目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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