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结束的全区财政社保工作会议提出,自2007 年1月1日起,将西藏“五保户”供养标准从人均1300 元提高到1500 元,另外,还将整合资金800万元,用于农村养老院、福利院建设。自治区民政厅福利处处长覃家明说,全区已建敬老院和福利院109所,从2007 开始,将启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霞光计划”(以下简称“霞光计划”)力争在“十一五”末能够基本解决“五保”对象的居住和供养需求。
据统计,目前西藏的10000 多名“五保户”集中供养的人数不到1000 人,仅占总数的5.3% 牞较内地城市相比较低。全区109所敬老院、福利院远不能满足“五保户”居住需求。据悉,自治区民政厅去年计划投入265万元新建9所农牧区敬老院及安排500万元新建城镇福利院,目前,已提上工作日程。结合西藏农牧民较为分散的实际,西藏将对“五保户”采取分散居住为主、集中供养为辅的政策,并尽量解决无房、危房“五保”老人的困难,让他们安享晚年。
覃家明说,为落实“霞光计划”,西藏力争在“十一五”末,使农牧区“五保户”集中供养比例达到30%,并大力改善“五保户”供养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