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墨脱县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墨脱县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墨脱县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数据
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墨脱县财政局构成情况
一、预算单位构成
墨脱县财政局,与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合署办公,正科级建制,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地区有关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全县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2、承担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县直部门(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基层政府公共服务建设。
3、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县基本建设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全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和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办理县级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审查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和竣工决算,参与制定工程建设费用标准;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基建财务决策和年报。
4、负责办理和监督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自治区、地区和本县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本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和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参与农业综合开发相关工作。
5、参与拟订社会保险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全县相关的财政社会保障资金、就业及医疗卫生专项资金支出,编制、审核全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6、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和注册备案工作。
7、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督管理。
8、负责按照有关政策、法规的授权起草县级税收实施细则和地方税收政策调整方案,推进依法治税工作。
9、制定全县财政科学研究计划和全县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10、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上级拨款和县级财政收支,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
11、负责制定全县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12、结合本县实际,拟定财政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规范管理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
13、负责制定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14、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组织查处国有资产流失案件;组织实施全县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和资产登记。
15、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16、根据授权对所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17、管理所属事业单位。
1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墨脱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1个,为会计核算中心。
第二部分 墨脱县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墨脱县财政局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4736.32万元、支出4736.32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减少3085.75万元,支出减少3085.7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减少。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736.3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无其他收入。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4736.32万元,基本支出4420.13万元,占93.32%,项目支出316.19万元,占6.68%。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4736.32万元、支出4736.32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减少3085.75万元,支出减少3085.7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减少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36.32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863.95万元,主要是专项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73.87万元,占16.3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57万元,占0.6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7.69万元,占0.37%;交通运输支出(类)1.65万元,占0.0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160万元,占3.38%;住房保障支出34.22万元,占0.72%;其他支出3535.84万元,占74.65%;债务付息支出183.48万元,占3.8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4736.32万元,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56.71万元。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支出11.83万元。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支出79.83万元。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92.18万元。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支出98.92万元。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支出184.4万元。
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其他税收事务支出(项)支出50万元。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27万元。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0.13万元。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2.44万元。
11. 医疗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3.06万元。
12. 医疗卫生健康(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14.63万元。
13. 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公共交通运营补助(项)支出1.65万元。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支出160万元。
15.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1.71万元。
16.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支出12.51万元。
17.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3535.84万元。
18. 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项)支出104.8万元。
19. 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款)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付息支出(项)支出78.68万元。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6.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3.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支出12.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取暖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 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8.56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8.56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用于车辆日常维修、人员出差及下乡等,与2020年相比减少4.83万元,减少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2021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接待费用的发生。
八、 关于2021年度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重点项目。
九、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6万元,比2020年减少10.72万元,减少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经费支出。
(二)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无采购相关支出
(三)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均为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8.68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
(五) 债务说明
本单位无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收入,县本级基金收入主要项目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和其他基金收入。
六、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八、“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九、财政委托业务支出,指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十、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
十一、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指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住房改革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三、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购房补贴,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五、债务付息支出,指用于归还债务利息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指用于归还一般债务利息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