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关于对王兴海工伤认定决定公告

来源:林芝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15日 16时44分 浏览量:
字号:【

关于对王兴海工伤认定决定公告

北京盛源鑫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王兴海向我局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已于2026年5月22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林工认字2026303),因认定工伤决定书通过直接送达及邮寄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通过公告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本公告在http://www.linzhi.gov.cn和http://www.rsj.linzhi.gov.cn(林芝市人民政府及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刊登公告,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认定工伤决定书内容如下:202552830分左右,王兴海在察隅县上察隅镇边防公路项目施工点进行挡墙拆木作业时,不慎坠落受伤。202552日、4日,经察隅县人民医院救治,被诊断为:1.腰部扭伤;2.高处坠落伤;202552日,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影像会诊报告单诊断意见:L2椎体爆裂性骨折,骨折线累及椎弓、椎管、左侧横突,硬膜受压变窄,周围软组织肿胀;202554日,经解放军第九五六医院救治,被诊断为:腰2椎体爆裂性骨折。

王兴海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条第项之规定,属于工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

    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在公告期满之日60日内向林芝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之内巴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告期间,相关当事人可到本机关领取认定工伤决定书原件。

    联系单位: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

   址:林芝市巴宜区青年路3号

联系电话:0894-5832351

                    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5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