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34-03)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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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馈问题 | 问题34:小水电退出整治不彻底。自治区整改措施3:加强对保障民生供电、服务边境建设的小水电站监管工作,落实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保障下泄生态流量,确保流域水生态安全、水环境良好。 |
| 核查情况 | 经核查,涉及我市7个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整改资料真实、完整、有效,达到整改要求。 |
| 整改目标 | 加强日常监管,确保下泄生态流量,保障流域水生态安全、水环境良好。 |
| 整改措施 | 市水利局、国网林芝供电公司联合牵头加强对保障民生供电的小电站监管工作,落实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保障下泄生态流量,确保流域水生态安全、水环境良好。 |
| 责任单位 | 林芝市人民政府 |
| 联系电话 | 0894-5888485 |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市水利局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组织力量与各县(市、区)开展联合开展监督检查,经站检查,均落实生态流量泄放措施,保障下泄生态流量,在运水电站均达到生态流量泄放标准,确保了流域水生态安全和水环境良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