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检验我市防空警报设施性能,增强市民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林芝市人民政府定于2025年9月20日10时00分至10时15分,在林芝市主城区、边境4县(市)政府所在地试鸣防空警报。届时,全市所有防空警报将在预定时间内发布防空警报信号,请广大市民群众注意了解和分辨不同防空警报信号特征,听到防空警报信号时,不要惊慌,照常生产、工作和学习,保持正常活动。
防空警报试鸣时间如下:
10时00分---10时03分试鸣“预先警报”36秒,停24秒,持续3分钟。
10时06分---10时09分试鸣“空袭警报”6秒,停6秒,持续3分钟。
10时12分---10时15分试鸣“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特此公告。
林芝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