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文化局系统2020年度部门预算
- 2020年01月19日 12时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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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林芝市文化广播电视局
2020年度部门 预算
2020 年 1月 15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林芝市文化广播电视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林芝市文化广播电视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文化广播电视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文化广播电视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林芝市文化广播电视局有五个下属事业单位,分别为林芝市民族艺术团、林芝市群众艺术馆、林芝市新华书店、林芝市博物馆、林芝市图书馆。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文化、宣传、文物工作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工作政策措施,起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广播电视领域产业、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广播电视领域、文物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组织实施文化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3、指导、管理全市重大文化活动、文艺事业,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全市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边境及贫困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各艺术品种繁荣发展。促进文化产业对外合作和推广。推进文化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4、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公益活动、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5、指导、管理文化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对外交流活动。负责广播电视交流与合作事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导文物外事工作,开展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文物出入境的审核和鉴定工作。
6、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市性重大宣传活动,根据国家政策开展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指导全市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全市各级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监管。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执法工作。
7、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落实国家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负贵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检测和安全播出,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8、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负贵全市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考古工作,负责全市文物调查勘探、考古发掘工作,组织实施重大考古发掘项目。
9、协调和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文物修缮和保护设施建设工作。履行文物执法督察职责,依法查处文物违法的重大案件,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10、指导全市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文物资源调查工作,承担申报国家和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工作。负责推进文物合理利用和社会参与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和博物馆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
11、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管理文物研究工作。承担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审核认定工作。承担协调博物馆间交流与协作工作。规范民间收藏,引导文物市场健康发展。指导和推动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文物保护科技创新工作,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12、指导全市文化市场发展,对文化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市场。
13、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4、与市旅游发展局建立融合发展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林芝市群众艺术馆作为国家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是一个地方开展社会主义宣传教育,研究文化活动规律,创作文艺作品,组织辅导群众开展文化活动的公益性社会主义文化事业机构,是一个地方社会文化活动的指导中心,创作中心,培训中心,活动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17、林芝市民族艺术团主要职能是为各县民间艺术团进行辅导和编排声乐、曲艺、舞蹈等节目,搜集各县各乡民歌进行整理保存,为我市节目的创作和编排工作和挖掘本市特色文化元素。
18、图书馆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图书、文献、报刊、音像资料的采编与储藏;图书资料的借阅;图书资料网络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图书馆学研究;图书、期刊、资料的编辑出版;知识培训与社会教育;其他相关的社会服务。
主要职能: 林芝市群众艺术馆宣传林芝文化、开展群众文化、培养林芝文化人。
(二)部门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机构8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财务科、产业发展科、社会文化科、广播电视管理科、文物科、文化市场管理科。机构编制人为80人(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67人、其中含文化广播电视局事业编制3人,博物馆事业编制4人,含群众艺术馆事业编制17人,艺术团事业编制38人,图书馆事业编制5人)。我局实际职工人数174人,其中:正式职工83人、退休职工42人,公益性岗位工人12人,临时工13人,西部志愿者1人,聘用演员23人,车辆15辆。
第二部分
林芝市文化广播电视局2020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林芝市文化广播电视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林芝市文化广播电视2020年财政安排本级部门预算2436.2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436.25万元。基本支出2129.65万元,项目支出306.6万元。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与上年预算数同口径比较。部门预算较2019年增加492.8万元,增长25.36%。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分大类说明金额及占比。
林芝文化广播电视2020年财政安排本级部门预算243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9.65万元,占总预算有87.42%;项目支出306.6万元,占总预算12.5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880.17万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艺术(项): 290.26万元。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图书馆(项)133.81万元。
4、文化艺术(类)艺术表演(款)艺术表演团体(项)674.45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186.33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95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1.74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8.16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4.83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93.17万元。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林芝市文化广播电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29.65万元。基本工资福利支出1935.4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31.32万元,津贴补贴846.16万元,奖金96.15万元,伙食补助费29.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6.3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3.1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8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85万元,住房公积金150.3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0.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7.99万元;其中:办公费2.86万元,印刷费1.35万元,水费5.91万元,邮电费6.09万元,取暖费1.62万元,差旅费47.07万元,维修(护)费0.67万元,公务接待费11.42万元,工会经费25.48万元,福利费0.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24万元,其中:抚恤金2.52万元,休假探亲费43.72万元。
四、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林芝市文化局“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5.8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42万元。公务接待费与2019年的10.04万元,增加1.38万元,同比增长13.7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9年的64.03万元,与2019年减少19.61万元,减少了30.63%。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5辆,与2019年减少2。2019年林芝市文化局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58人。主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0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五、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林芝市文化广播电视局2020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2020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0年度部门预算收入2436.25万元,2020年度部门预算支出2436.25万元。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2020年度部门预算收入2436.25万元。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0年度部门预算支出2436.2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147.99万元;其中:其中:办公费2.86万元,印刷费1.35万元,水费5.91万元,邮电费6.09万元,取暖费1.62万元,差旅费47.07万元,维修(护)费0.67万元,公务接待费11.42万元,工会经费25.48万元,福利费0.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林芝市文化广播电视局2019年底固定资产总额为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0224.74 万元,其中,流动资金8832.97万元,固定资产4112.62万元。固定资产与上年相比,比年初数4073.48万元,减少了39.14万元。
本单位按照相关国有资产管理要求,科学合理做好资产配置,挖掘资产使用价值,规范和完善资产的处置流程,无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在保证日常行政办公需要的同时确保文艺、非遗、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预算绩效工作紧紧围绕年度财政中心任务和绩效管理工作要点,以预算实际指标数为基准开展财务活动。预算支出使用较为合理、符合实际,实现了财政收支的目的,资金使用进一步规范,促进了林芝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
(五)扶贫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说明。
2020年度预算未安排扶贫资金。
(六)举借债务情况。
截至目前我单位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的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等。
十、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项目预算共计306.6万元。
1、文化广播电视局项目经费155.26万元。分别为:1、文化创作与保护--县级非遗传承人补助8.80万元;2、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党建经费11.46万元;美术馆、城市规划馆运行维护经费120.00万元;文化局业务经费12.00万元;。博物馆—尼洋阁博物馆日常运行维护经费3.00万元。
2、艺术团项目经费101.35万元。分别为:各类演出经费10万元,演艺厅维护经费15万元,文化创作与保护15万元,长期聘用人员社会保障经费59.55万元,党建费1.8万元。
3、图书馆项目经费31.49万元。分别为:图书资料经费20万元,文化场馆免费开放10万元,党建费1.49万元。
4、群众艺术馆项目经费为18.5万元。分别为:文化场馆免费开放10万元,党建费1.5万元,群众广场辅导员经费7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政府采购安排
十二、扶贫资金分配结果、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
我部门无扶贫资金分配结果、无扶贫项目安排。
十三、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举借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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