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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 2019年10月29日 15时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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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林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林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概况

一、基本情况

我委属正县级行政单位,机关行政编制17名,事业编制6名。其中:县级领导职数5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9名;9个内设机构(正科级):血站事业编制10名(正科级)。

2018年在职职工46人(含计生委、血站、创卫办),机动车辆11台。主要职责:我委除承担本委及计生委卫生计生工作外,还承担着市创卫办、血液中心工作,故我委支出涵盖了本局、计生委、创卫办、血站等4家单位。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制定全市卫生、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相关方案,依法执行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依法执行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拟订全地区人口发展规划草案,研究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资源配置,制定全市卫生、人口计生和优生优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以及专项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区域卫生规划的拟订和实施。,对全市人口计生和优生优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三)负责建立全市基本药物制度和药物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市基本药物目录、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提出市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四)制定并组织实施农牧区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农牧区医疗制度的综合管理。

(五)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六)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实施地方病及其他重大疾病预防规划与策略,制定全市计划免疫工作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预防与干预,提出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的建议。

(七)负责全市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提出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的建议。

(八)起草促进中医药、藏医药事业发展的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及相关政策,指导制定中医药、藏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快发展藏医药事业。

(九)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

(十)负责医疗机构(含中医院、民族医院)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职业道德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十一)制定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市重点医药卫生科研攻关项目,参与制定继续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

(十二)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制定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和聘任现范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计生和优生优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十三)起草全市人口计生和优生优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计生和优生优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计生和优生优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

(十四)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运、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负责推动基层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五)监测人口计生和优生优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计生和优生优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人口计生和优生优育的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参与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六)组织实施人口计生和优生优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依法管理人口计生和优生优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公布有关人口计生和优生优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等重要信息,负责人口计生和优生优育统计、信息分析工作,研究和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十七)制定人口计生和优生优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计生和优生优育宣传教育工作。

(十八)推动实施人口计生和优生优育工作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和出生缺陷率。

(十九)指导市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与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国际援助有关工作。

(二十)负责制定市干部保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二十一)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二十二)负责管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林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林芝市卫生局2018年度决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一)林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林芝市中心血站:

第二部分

林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市卫生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045.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640.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43万元。专项经费支出 1042.05万元:其中爱卫工作经费20万元,城乡居民在编僧尼健康体检补助经费102.05万元;党建经费9.35万元;第三届藏医药研讨会经费10万元,工本费6万元;考务费6万元;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经费12万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监测2.08万元;网络租赁费2.4万元;卫生监督能力建设4万元;卫生监督服装经费17万元;医改工作经费10万元;血站业务经费35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184.37万元;精神病障碍肇事补助10万元;疾病应急救助资金11万元;出生缺陷一级干预347万元;妇幼卫生专项21.77万元;计划生育事业经费55万元; 农村孕产妇免费孕前检查40.41万元;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及待产补助136.62万元。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预算收入2045.02万元,比2017年部门预算1344.32万元增加了700.7万元,同比增长52%。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比上年增加了472.3万元,工资、公用经费及社会保障经费比上年增加了483.91万元,同比增长48%。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18年预算收入2045.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1002.97万元,占预算收入的49%;项目支出收入1042.05万元,占预算收入的51%。

三、市卫计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卫计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94.3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983.5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82.47万元,津贴补贴445.9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91.4万元。②商品和服务支出70.21万元,含林芝血液中心及委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61万元。

四、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2018年林芝市卫生局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2.28万元,其中:①公务接待费6.28万元,与2017年的5.95万元,增加了0.33万元,同比上涨了5.5%;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与2017年的25.82万元,上涨了0.18万元,同比上涨0.6%。

2、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2辆。

3、2018年我单位无因公务出国(境)预算。

五、2018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8年度部门预算收入3347.5万元。2018年度部门预算支出2286.92万元。

六、2018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部门预算收入3347.5万元。

七、2018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部门预算支出2286.92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094.38万元,项目支出1192.54万元。

(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市卫计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045.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1094.3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983.5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82.47万元,津贴补贴445.9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91.4万元。②商品和服务支出70.21万元,含林芝血液中心及委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61万元。

专项经费支出1785.27万元(含2017年结转数):其中城乡居民在编僧尼健康体检补助经费161.08万元;爱卫工作经费1.54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247.51万元;党建经费7.08万元;工本费0.8万元;考务费5.17万元;卫生监督能力建设7.53万元;网络租赁和维护费2.4万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监测11.58万元;医改工作经费16.87万元;会议费3.44万元;医疗卫生事业奖248.72万元;三病工作经费350万元;车棚、水管改造资金8.8万元;藏医药研讨会经费10万元;农牧区卫生人员培训经费60.2万元;地方病防治和传染病防控0.39万元;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经费7.02万元;精神病障碍肇事补助22.5万元;计划生育事业经费101.97万元;妇幼卫生专项26万元;血站业务经费35.38万元 ;健康素养促进10.5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99.58万元;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及待产补助136.62万元;出生缺陷一级干预175.58万元。

三、资产负债情况:①.资产总计41357206.07元;年初资产数为42,715,544.49元,资产减少3.28%。其中;固定资产为10923647.64元(年初为10691298.64元)。本年增加232349元;为局、血站、购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房屋建筑物563,137.5元与上年相同。②.流动资产30,433,558.43元;主要是本年收到的援藏资金及卫计委结余的专项业务经费,其中:应收账款657,620.89元;主要为预付林芝县计生幸福工程项目经费20万元及其他垫支款等。

负债总计15,498,483.91元;本年增加6269147.86元,比上年增长28.8%; 其中应付款15498483.91元;其他应付款19,225,852.44元,为本年项目资金(结转下年财政应返还额度)。结转下年资金主要为:城市社区服务资金、出生缺陷一级干预资金、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助理医师、全科医生及其他人才培训费等,应付帐款主要为卫生厅及广东卫计生委拨各种卫生项目经费、药品招标保证金、精准扶贫政府兜底补助资金等。

2018年度我委“三公经费”支出383,309.77元,比去年减少18.36%,其中公务接待费81,694.00元,比去年减少70.6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1,615.77元,比去年减少24.5%。

第三部分  名 词 解 释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等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3、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业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1:人民医院2018年决算说明附件2:市藏医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附件3:市妇幼保健院2018年度决算公开附件4: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采购情况表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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