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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文化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 2019年10月29日 12时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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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林芝市文化局概况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林芝市文化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   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林芝市文化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文化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林芝市文化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林芝市文化局和藏东南文化遗产博物馆两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自治区关于文化艺术工作、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版权、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各项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2.管理全市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版权、文物保护各项事业,指导全市开展工作。

3.推进全市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管理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指导全市社会文化事业发展;指导基层文化队伍建设;指导、管理全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组织全民性群众文化活动。

4.拟定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承办对外文化交流项目,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

5.拟订市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6.拟订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和管理文化市场执法工作,负责对市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业监管,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7.监管全市的出版活动,组织查处严重违规出版物和重大违法违规出版活动,指导对民办机构从事出版活动的监督工作;负责对全市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8.拟定市出版物市场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打击反动出版物及宣传品的制售、传播。

9.负责因数、复制业的监管工作;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

10.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相关工作。

11.组织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12.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

13.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检测和安全播出;负责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的报批工作;规划和管理广播电视网络。

14.组织文物资源调查,协调和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工作,会同市相关部门加强寺庙文物保护工作;制定全市文物单位的安全设施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改善文物安全条件;依法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监督职责,依法组织查处文物违法案件,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

15.承担重大文物保护、考古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指导实际、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作。

16.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定文物和博物馆公共资源共享规划并推动实施;指导市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承担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指导和落实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科技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文物保护创新工作,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17.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机构情况:林芝市文化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机构编制数为25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7人(其中文化局事业编制3人,博物馆事业编制4人)。

2.人员情况:实际职工人数49人,其中:正式职工37人,博物馆职工4人,公益性岗位工人5人,临时工1人,西部志愿者1人。

3.部门机构设置情况:2016年8月,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我局由原林芝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新闻出版局、文物局)更名为林芝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文物局),是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版权、文物四局合一的行政机关,下设办公室、政工人事科、纪检监察室、文艺科、非遗科、产业科、市场科、广电科、新闻出版科、文博科、文物督察科等11个正科级科室和市广播电视台、电影管理中心、民族艺术团、新华书店、图书馆、群艺馆、博物馆等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林芝市文化局2018年度

部门决算明细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文化局2018年度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林芝市文化局2018年财政安排本级部门预算经859.55万元2017年部门预算761.08万元,增加了98.47万元增长12.94%。其中基本支出826.15万元预算收入的96.12%;项目支出33.40万元预算收入的3.88%。预算收入增加的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工资。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林芝市文化局2018年财政安排本级部门预算经费859.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49.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23万元(其中含专项业务经费33.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34万元。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林芝市文化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59.55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749.9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95.23万元,财政对各类保险基金的补助:154.7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85.2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1.83万元,其他文化支出:33.40万元。

行政运行(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32万元、水电费2.56万元、邮电费2.81万元、印刷费0.62万元、取暖费0.74、差旅费13.35万元、维修(护)费0.31万元、公务接待费5.19万元、工会经费11.43万元、福利费0.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6万元。

其他文化支出(专项业务费)33.40万元:唱响林芝文艺活动经费2万元;三大节日文艺演出经费2万元;扫黄打非经费6.50万元文化局业务费5.00万元;新闻出版局、文物工作经费6.00万元;尼洋阁博物馆日常运行维护费3.00万元;党建费8.9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34万元。其中休假探亲费23.2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0万元。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2.0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年初预算(859.55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72.53万元,增长89.88%。与2017年度(2104.41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72.33万元,减少22.45%。主要原因是2018年专项经费减少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2.08万元,其中:文化与传媒支出1395.10万元,占85.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62万元,占6.8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13万元,占3.20%;住房保障支出73.24万元,占4.4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859.5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32.0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89.88%,增长772.5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专项经费的增加。其中: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支出6,492,141.21元。与2017年(7,318,208.08元)相比减少826,066.87元,占11.29%。主要原因:2018年人员减少。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活动(项)支出3,046,956.10元。与2017年(0元)相比增加3,046,956.10元,占100%。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支出1,440,000.00元。与2017年(110,000.00元)相比增加1,330,000.00元,占1209.09%。主要原因:2018年项目增加。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支出244,640.00元。与2017年(358,000.00元)相比减少113,360.00元,占31.67%。主要原因:2018年项目支出减少。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支出428,836.30元。与2017年(1,636,100.00元)相比减少1,207,263.70元,占73.79%。主要原因:2018年文艺活动项目减少。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支出2,092,915.08元。与2017年(2,865,386.57元)相比减少772,471.49元,占26.96%。主要原因:2018年大型文物项目减少。

7.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支出205,500.00元。与2017年(0元)相比增加205,500.00元,占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1,059,779.97元。与2017年(1,124,473.45元)相比减少64,693.48元,占5.76%。主要原因2018年1人退休,1人去世,保险基数减小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4,417.62元。与2017年(2,011.34元)相比增加2,406.28元,占119.64%。主要原因2018年补2017年失业保险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8,302.87元。与2017年(9,934.50元)相比减少1,631.63元,占16.43%。主要原因2018年1人退休,1人去世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32,658.74元。与2017年(34,686.18元)相比减少2,027.44元,占5.85%。主要原因2018年1人退休,1人去世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521,276.31元。与2017年(376,735.65元)相比增加144,540.66元,占38.37%。主要原因2018年有人员调进及人补缴医疗保险。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82,450.00元。与2017年(294,600.00元)相比减少12,150.00元,占4.13%。主要原因2018年1人退休,1人去世

1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项)支出449,926.00元。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1,000.00元。与2017年(0元)相比增加11,000.00元,占100%。主要支出为退休干部住院护工费

五、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林芝市文化局2018“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注

合计

18.19

27.89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5.19

3.34

 

3.公务用车经费

13.00

24.55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3.00

24.55

 

      (2)公务用车购置

0

0

 

说明: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78,898.81元,与2017年决算数(256,778.00元)对比增加22,120.81元,占8.62%。

1.因公出国(境)费:2017年、2018年均为零。

2.公务接待费:2018年为33,416.00元,与201747,078.00元同比减少13,662.00元,占29.02%,共接待国内10251人次。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因为是2018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及标准。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为245,482.81元,与2017209,700.00元同比增加35,782.81元,占17.07%,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情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的主要因为是2018是文物项目的终验,以及其他业务乡任务繁重

六、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18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8本部门履行一般行政运行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合计16,320,800.20元,其中:基本支出8,861,952.7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7,458,847.48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内容

1.基本支出:8,861,952.72

1)人员支出:7,621,141.26

基本工资1,539,859.61;津贴补贴3,710,557.36(其中购房补贴支出282,450.00元,);奖金412,751.30;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5,379.2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59,779.9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21,276.31;伙食补助费134,709.00;住房公积金支出449,926.00;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14,585.00元。主要用于全年干部职工工资发放及相关社会保障缴费、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休假包干和在员伙食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支出:408,028.94

办公费40,169.00;水费11,760.00;电费11,760.00;邮电费48,183.27;差旅费30,850.00;维修(护)费3000.00元;培训费300.00元;公务接待费33,416.00;劳务费5,400.00元;工会经费42,579.8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938.14;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17,672.70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行维护各项公用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5,100.00元

抚恤金支出138,100.00;医疗费补助11,000.00;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000.00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发放和退休干部住院护工费发放等。

2、专项支出:7,458,847.48元(其他项目类支出)

1)文化活动经费支出:3,046,956.10元。主要用于2018雅江文化活动经费2,446,956.10;2018桃花节活动经费600,000.00元。

2)群众文化经费支出:1,440,000.00元。主要用于文艺创作支出和工布新年文艺演出700,000.00元、“唱响林芝歌咏比赛207,000.00元。

3)文化创作与保护支出:244,640.00元。主要用于兑现市级非遗传承人补助230,000,00;2018藏博会非遗展示14,640.00

4)文物保护支出:2,092,915.08元。主要用于仲麦觉单庄园及拉龙寺文物保护维修经费:1,074,115.08元;工布第穆摩崖石刻经250,000.00元;县文物保护单位野外看管人员专项补助268,800.00密红楼展前期经费500,000.00

5)其他文物支出:205,500.00元。主要用于察隅县收集民间文物搬迁村遗址民族饰品200,000.00元等。

6)其他文化支出:428,836.30元。主要用于尼洋博物馆日常运行维护经费30,000.00党建经费83,836.30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和文物局业务工作经费110,000.00三大节日歌唱林芝文艺演出经费105,000.00天上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核资经100,000.00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林芝市文化局2018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有三个。

1.林芝市广播电视户户通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实际采购资金388,000.00元。

2.广播电视卫星直播接收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实际采购资金1,496,250.00元。

3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广播器材配备采购项目,项目实际采购资金1,089,420.00元。

九、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度固定资产为15,019,738.78元,2017年固定资产为15,093,292.78元。2018固定资产增加了496,620.0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办公家具文化系统食堂运行设备。核销减少了570,174.00(含核销房屋建筑车辆、办公设备、办公家具)

新增车辆固定资产价值332,800.00元。该笔车辆价值增加是由于历史原因,车辆一直在我单位却未入固定资产。非新购置车辆。

截至201812月31日,林芝市文广局共有车辆9辆。其中:文化局办公用车7辆,驻村车辆1辆,博物馆办公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林芝市文化局2018重点项目主要包含1)文化活动经费支出:3,046,956.10元。主要用于2018雅江文化活动经费2,446,956.10;2018桃花节活动经费600,000.00元。(2)群众文化经费支出:1,440,000.00元。主要用于文艺创作支出和工布新年文艺演出700,000.00元、“唱响林芝歌咏比赛207,000.00元。(3)文化创作与保护支出:244,640.00元。主要用于兑现市级非遗传承人补助230,000,00;2018藏博会非遗展示14,640.004)文物保护支出:2,092,915.08元。主要用于仲麦觉单庄园及拉龙寺文物保护维修经费:1,074,115.08元;工布第穆摩崖石刻经250,000.00元;县文物保护单位野外看管人员专项补助268,800.00密红楼展前期经费500,000.005)其他文物支出:205,500.00元。主要用于察隅县收集民间文物搬迁村遗址民族饰品200,000.00元等。(6)其他文化支出:428,836.30元。主要用于尼洋博物馆日常运行维护经费30,000.00党建经费83,836.30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和文物局业务工作经费110,000.00三大节日歌唱林芝文艺演出经费105,000.00天上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核资经100,000.00

2018年度,林芝市文化局项目支出7,458,847.48总体上看,我单位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良好,项目支出进度基本上完成了财政拨款进度。对项目款支出合理有效部门项目绩效管理牢固,管理制度完善成功举办林芝市第十六届桃花旅游文化节开幕式活动,以林芝各县(区)传统歌舞文化为元素,大胆创新节目内容和形式,整台演出共14个节目,当日观众累计达1万余人次,开幕式取得圆满成功。成功举办藏博会林芝分会场暨2018年西藏林芝雅鲁藏布生态文化旅游节系列活动。开幕式演出规模空前,共演出节目15个,创编团队人数达到35人,参与演员人数达到2200余人次,累计观众达1.2万余人次。充分展现林芝各族儿女在祖国母亲的怀抱里过着幸福祥和的生活场面和在党的领导下团结奋进、社会文化各项事业欣欣向荣的和谐画面。林芝雅江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获国家科技部高新技术企业,正在开展上市准备工作。紧扣“全面展现党的十八大以来林芝各项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各族儿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欢乐喜庆过新年”的定位,举办林芝2018春节、藏历土狗新年电视联欢晚会《祥和林芝》,展演节目29个。实施2018年度西藏文物平安工程,实施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和抢救性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文物保护和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大项目设计、监理、施工的监督管理。完成7县(区)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录入、查漏补缺、文物鉴定及核实命名等工作。完成布久拉康、拉龙寺、仲麦觉单庄园、列山墓地4个文物维修项目收尾工作。今年11月,开展了第二批野外文物看管人员文物安全与执法培训班,共计79人参训,参训人员覆盖所有县(区),并向参训人员发放服装和工作证。开展了周边三县的非遗普查工作和林芝市四级非遗项目、非遗传承人资料的整理、核实、归档工作。市文化局和各县(区)文化局以文艺演出、发放资料、群众互动等方式积极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系列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遗产法》。成功申报第五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9项,以及林芝市第一位国家级传承人--米林珞巴始祖传说传承人林东。完成第一批市级22名传承人申报、公示、发布等工作。

十一、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一)推进公共文化建设促服务。大力实施免费开放服务,林芝市群众艺术馆组织举办舞蹈、声乐、美术、少儿藏汉书法、扎年琴、民间碧央等培训班6个,培训学员5000人次。开展讲座、展览、群文活动等共计18场次,累计受益群众达8万人次。市图书馆借阅流通人次达23502人次,书刊文献外借9814册。举办公开课3期,累计受益群众达到150余人次。在“4.23”世界读书日期间举办第四届“超级读者”评选活动。全面提升免费开放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能力,进一步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实施“国家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建设”项目,全市54个乡(镇)、498个村居委公共文化一体机等设施全部配套到位,从根本上消除公共文化服务“盲点”。通过现代制作技艺与传统纹样元素的结合,制作一批印有林芝文化LOGO的公文包。汇总整理一批由林芝市自主创作、演唱的优秀歌曲100首,制作音乐小音箱。加大对文艺产品的创作扶持力度,市群众艺术馆、民族艺术团新创作《祥鼓迎春》《三口一杯》《孔雀饮水》等31个文艺节目;制作出版了《喜迎党的十九大书法美术(唐卡)作品展集》、工布民歌《林芝文化惠民丛书》文艺作品集、《绿水青山的祝福》音乐专辑。今年3月,林芝市申报的《林芝市边境县、乡(镇)、村公共文化建设》项目获“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资格。各边境县、乡(镇)、村结合小康示范村创建工作,加大文化建设和文化服务工作投入力度,积极探索和创新边境地区公共文化建设新途径和新办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做法。全市持续开展文化广场活动2042余场次,累计参与人数达24.5万余人次。市群众艺术馆新创作《多彩林芝》系列之三广场歌舞专辑,已完成11首舞曲的创作。制定下发《林芝市文化局在全市干部驻村工作中开展“送文艺”活动的实施方案》,各县(区)民间艺术团分批次、分时段下乡开展“送文艺”活动,确保所有行政村县级以上艺术团体演出全覆盖,实现“一村一年一场戏”的目标。截至目前,共开展演出413场次,累计群众达14.8万人次。

(二)丰富文化活动搭平台。成功举办林芝市第十六届桃花旅游文化节开幕式活动,以林芝各县(区)传统歌舞文化为元素,大胆创新节目内容和形式,整台演出共14个节目,当日观众累计达1万余人次,开幕式取得圆满成功。成功举办藏博会林芝分会场暨2018年西藏林芝雅鲁藏布生态文化旅游节系列活动。开幕式演出规模空前,共演出节目15个,创编团队人数达到35人,参与演员人数达到2200余人次,累计观众达1.2万余人次。充分展现林芝各族儿女在祖国母亲的怀抱里过着幸福祥和的生活场面和在党的领导下团结奋进、社会文化各项事业欣欣向荣的和谐画面。由市民族艺术团打造的《林芝印象》专场演出,总投资近200万元,共开展专场演出3场次,观众累计1万余人次。今年4月,选派市民族艺术团演员赴墨西哥开展“中国西藏·扎西德勒”文艺演出及服饰展览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此次交流活动共演出节目18个,参演人数达24人次,在墨西哥累计演出3场次,观看人数累计5万余人次。进一步促进了西藏林芝的对外宣传工作,展现了林芝优秀的传统民族文化和文艺团队,也为两国的文化交流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市民族艺术团优秀歌手演唱的歌曲《嘎吉啦》《美丽的家乡》成功入围在内蒙古呼和浩特举办的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优秀声乐展演活动,林芝晨曦健身队参加全区广场舞大赛荣获三等奖。结合“四讲四爱”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开展阳光路上梦起航“四讲四爱”文艺巡演活动。市民族艺术团历时4天,赴工布江达县、巴宜区、米林县开展文艺巡演3场,累计观众达14000余人次。紧扣“全面展现党的十八大以来林芝各项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各族儿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欢乐喜庆过新年”的定位,举办林芝2018春节、藏历土狗新年电视联欢晚会《祥和林芝》,展演节目29个。

(三)规范行业监督管理促和谐。一是加强文化市场管理。认真做好敏感日及各种节庆期间的文化市场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对营业性演出场所及歌舞娱乐场所节目内容的事前审查和现场监管力度,防止含有查禁内容的演出节目流入娱乐场所;开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为主题的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着重把KTV噪音污染以及有关群众举报反映较强烈的环保问题作为今年监督检查的重点,不断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全市网吧市场的管理,促进网络文化健康有序发展,有效预防和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营造文明健康的上网环境;完善了“一门受理、统筹协调、规范审批、限时办结”的运作方式,规范审批工作,积极推进行政审批电子政务建设,逐步全面实现网上受理;利用“3.15”、“4.26”等重要节点,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进一步宣传《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二是扎实开展新闻出版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认真做好印刷复制企业、书店、音像制品行业的日常审批和年度核验工作,完成了全市及七县(区)部分音像市场、打字复印店、个体书店及印刷企业等出版物市场的清理、年检和复查工作。同时,认真开展全市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办理工作,共计办理16起。完成了全市489个农家书屋、79个寺庙书屋出版物更新配送工作,每个书屋发放价值2000元的补充书籍,共计发放价值113.6万元的书籍。投资8万元,在巴宜区开设首家社区书屋。扎实开展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对全市市直机关和7县(区)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抽查,积极做好全市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自查和信息填报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我市党政机关正版软件的使用率;在全市范围内举办了林芝市版权基本知识暨软件正版化培训班。三是大力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检查,结合正在开展的“净网2018”、“护苗2018”专项行动,以严厉打击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为重点,共出动执法人员565人次,检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364家次,处理网吧接纳未成年人1家,罚款2000元,取缔黑网吧1家;开展音像制品销售市场专项检查。严格按照“清理和打击十四世达赖集团‘藏独’反宣渗透专项行动”“清源·固边2018”专项行动要求,共出动执法人员610人次,检查音像制品店250家次,手机铃声下载点120家次,查处违规经营音像制品店3家,责令改正15家,收缴非法光碟2500余张(包括淫秽色情光碟35张);开展出版物市场专项检查,结合“清源固边2018”专项行动,以查处政治类非法出版物为重点,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70人次,检查书店70家次,检查打字复印店430家次,检查印刷厂15家次。开展文化娱乐经营场所专项检查,以查处无证照经营和不健康演出为重点,共出动执法人员580人次,检查歌舞娱乐经营场所300家次,删除违禁曲目192首,办理案件3起,查处擅自经营娱乐场所1家,罚款2000元;开展广播电视市场专项检查,严查非法安装、使用地面卫星接收设施行为,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55人次,检查30家;开展邮寄快递企业专项检查,严防各类有害出版物流出,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90人次,检查快递企业150家次,责令改正2家。

(四)壮大文化产业增动力。全市有各类文化市场经营主体达784余家,注册资金7.16亿元,从业人数达4436人,同比增长48%、42%和36%。文化及相关产业实现增加值6.15亿元,同比增长36.2%。带动农牧民就业980余人,增收1380万元。完成了《林芝市文化产业2016——2020年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提出了构建“一核、两带、五区、三工程与多点”的文化产业阶梯式发展空间格局。制定《林芝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命名管理暂行办法》,已命名县级示范基地6个、园区1个,市级示范基地和园区的申报工作正在开展。深入结合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利用文化产业扶持资金,对部分民族手工艺品在生产过程中进行适当的现代工艺和技术革新,融入现代设计元素,加入现代设计理念、流行时尚元素和现代生产工艺,提高民族手工艺品的市场竞争力和附加值。目前全市有各类民族手工业企业48家,产品180余种,各类民族手工业发展合作组织8个,从业人员580余人,带动农牧民群众增收800余万元。坚持以创作、创造、创新为根本手段,积极研究、推动和扶持文化旅游产业与科技融合,实施文化数字长廊建设项目。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文化产业发展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为文化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不断完善招商引资项目目录,联合各县(区)推出各类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招商项目40余个,总投资约13亿元。林芝雅江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获国家科技部高新技术企业,正在开展上市准备工作。

(五)加大非遗文物保护力度抓传承。一是扎实推进非遗工作。开展了周边三县的非遗普查工作和林芝市四级非遗项目、非遗传承人资料的整理、核实、归档工作。市文化局和各县(区)文化局以文艺演出、发放资料、群众互动等方式积极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系列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遗产法》。成功申报第五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9项,以及林芝市第一位国家级传承人--米林珞巴始祖传说传承人林东。完成第一批市级22名传承人申报、公示、发布等工作。借助各类平台,开展我市各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人展示、展演活动。先后联合人大、政协等部门开展非遗传承保护专项督查调研工作。二是狠抓文物安全工作。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根据《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要求,严格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加强与公安、民宗、国土、住建、消防等部门的联系,深入推进文物安全大排查和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开展文物保护单位电气线路改造工作,建立健全防火、防盗、防抢劫等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基本实现全市寺庙保险柜全覆盖。三是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实施2018年度西藏文物平安工程,实施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和抢救性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文物保护和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大项目设计、监理、施工的监督管理。完成7县(区)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录入、查漏补缺、文物鉴定及核实命名等工作。完成布久拉康、拉龙寺、仲麦觉单庄园、列山墓地4个文物维修项目收尾工作。今年11月,开展了第二批野外文物看管人员文物安全与执法培训班,共计79人参训,参训人员覆盖所有县(区),并向参训人员发放服装和工作证。四是做好文物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国际博物馆日”“法制宣传日”“119消防日”等平台,大力宣传全市文物工作取得的成绩,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六)完善广电设施抓宣传。顺利完成自治区全区11.8万户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项目我市新增879户广播电视建设工作任务。该项目涉及我市米林、工布江达、波密、朗县26个乡镇879户新增户广播电视设备的发放、安装、调试、信息录入相关工作;完成了“十三五”时期林芝市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391户广播电视信号覆盖工作;完成了广播电视“村村通”维护设备1069套的发放工作和广播电视“寺寺通”150套直播卫星接收设备和33台32寸液晶电视机的发放工作;完成自治区2012年以后新通电寺庙“舍舍通”项目我市218套设备(其中包括218套广播电视卫星直播接收设备和218套32寸液晶电视机)发放建设任务,该项目涉及我市巴宜区、工布江达县、朗县、波密县、察隅县、墨脱县5县1区56座寺庙218个僧舍;顺利完成我市2500套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接收设备采购工作,将用于下一步农牧民新增户、林芝市易地扶贫搬迁散户安置点、林芝市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户的覆盖工作。完成全市2018边境小康示范村户户通建设项目招标采购工作,将用于米林、察隅、墨脱3县647户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接收设备覆盖。累计向农牧区群众和广大僧尼发放安装广播电视直播卫星设备2847套和251台电视机,进一步保障了我市农牧区群众、僧尼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确保广播电视信号长期通、优质通。完成八一城区有线电视数字化覆盖用户39080户,实际用户16985户,投入资金4675.86万元;完成各县(区)有线数字化覆盖用户3000户,实际用户1245户。完成了组建林芝市广播电视“村村通”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便民服务中心的建成,有效解决全市广播电视卫星接收设备维修维护难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分别达到98.20%和98.56%,居全区首位。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2018年林芝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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