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财政资金 / 2018 / 财政预算

林芝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

  • 2018年03月13日 19时37分
  • 分享到

2018年度林芝市环境保护局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林芝市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林芝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林芝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2010年机构改革时,设立林芝市环境保护局,正县级建制,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是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标准,拟定地区环境保护政策、规划;起草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地区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制定全地区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地区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地方主体功能区划。

二是负责地方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地方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县人民政府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地区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是承担落实自治区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地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地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各县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是对地方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地区财政性资金安排提出建议。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地区级以上环境保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对其进行监督;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

五是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地区行政公署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规划、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国家规定审批重大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是负责地方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研究拟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城镇和农牧区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是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地区生态保护规划,指导、协调、监督生态林芝建设和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工作;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环境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向地区行政公署提出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新建和调整的审批建议,负责建立综合类型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牧区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

八是负责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放射源销售、使用安全许可审批;负责放射性废物收储工作;监督管理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组织开展辐射环境监测。

九是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贯彻落实国家环境监督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地区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报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地区环境监测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地区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是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地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地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生态林芝和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一是承办地区行政公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林芝市环境保护局预算单位构成

(一)林芝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预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局内设机构4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规划财务科、污染防治和辐射环境科(环境影响评价科)、自然生态保护科)和纪检组。核定行政编制16名。直属事业科室4个(参公2个,事业2个):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6名);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8名);市环保局环境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5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股级,核定事业编制2名)。

(二)、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我局现实有人数42(不含退休人员)。在职职工42人,退休人员11人。在2016年的基础上,新调入工作人员3人;临时工1人;公益性岗位3人。

第二部分

林芝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5

第三部分

林芝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

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8年度,本局收到市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1237.26万元,其中预算基本支出为884.26万元,占总预算的71.47%;预算项目支出为353万元,占总预算的28.53%(预算项目支出分为党建工作经费12万元、环保宣传及专项行动经费5万元、环境综合治理办公经费5万元、环保事业费30万元、保护创建生态专项80万元、环评中心运行经费10万元、环境监测站运行经费45万元、空气自动监测站(PM2.5)监测经费40万元、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监测59万元、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67万元),2018年我局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与上年预算数同口径比较,预算数基本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18年度,工资福利支出预算为786.79万元,占全年预算的63.59%;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为67.09万元,占总预算的5.4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为30.38万元,占总预算的2.46%。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严格按照预算支出,保持收支平衡。

四、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坚持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8年安排“三公”经费25.9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9.6万元,公务接待费用为6.37万元;与2017年度预算相较减少7.72万元,下降22.91%,其中:公务接待增加0.06万元,增长0.9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7.78万元,下降28.41%。因公出国出境费与2017年预算数保持一致为0万元;公务接待与上年相交略为增加,原因在于今年第一次实行预算系统软件,数据录入有误。2018年本局公务用车编制数7辆,现有车辆6辆。

五、2018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林芝市环境保护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收支总预算1237.26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为1237.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86.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8万元,项目支出353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单位严格按照财政规定的相关政府采购工作流程执行,无政府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我单位办公用房面积3700平方米,共有机动车6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安排收支总预算1237.26万元。今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关心关怀下,我局以党的十九大为主线,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牢固树立勤俭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认真完成预算执行。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位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机关服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环境保护宣传:反映环保部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反映环保部门对建设类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评审,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理、验收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生态保护:反映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大气: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水体: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附件:2018年度林芝市环保局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