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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文化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

  • 2018年03月15日 11时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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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文化局2018年度

部门预算

  2018年3月12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林芝市文化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林芝市文化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文化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文化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林芝市文化局有七个下属事业单位,分别为林芝市广播电视台、林芝市艺术团、林芝市群众艺术馆、林芝市新华书店、林芝市博物馆、林芝市电影公司、林芝市图书馆。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林芝市委、市政府、关于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文化遗产、文物管理、新闻出版、著作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文化遗产、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有关政策、发展规划、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部门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机构12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工人事科、财务科、广电科、文艺科、非遗科、市场科、新闻出版科、文博科、文物督查科、产业科。机构编制人为25人(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7人、其中含博物馆事业编制4人)。我局实际职工人数56人,其中:正式职工36人(含博物馆3人)、合同制工人2人(含博物馆1人)、退休职工12人,公益性岗位工人5人,临时工1人。

第二部分

林芝市文化局2018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林芝市文化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8年,本单位财政预算指标为859.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6.15万元和项目支出33.4万元。基本支出包含工资福利支出749.98万元(含基本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费、养老缴费、其他工资福利费),商品和服务支出51.83万元(含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费用),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34万元(休假探亲费、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费用)。项目支出33.4万元(其中三大节日文艺演出经费2万元;党建费8.9万元;文广局业务经费5万元;新闻出版局、文物局工作经费6万元;扫黄打非经费6.5万元;歌唱林芝文艺活动2万元;尼洋阁博物馆日常运行维修经费3万元)。

相较2017年,预算总支出数增加,主要体现在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但是商品和服务支出、个人和家庭支出、项目支出三个方面有所减少。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与上年预算数同口径比较。

单位:(万元)

年度 合计 基本支出 工资和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个人和家庭支出 项目支出

2017年 761.08 727.48 639.99 60.66 26.83 33.6

2018年 859.55 826.15 749.98 51.83 24.34 33.4

增减率 11.46% 11.94% 14.66% -17.03% -10.23% -0.59%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分大类说明金额及占比。

单位:(万元)

指标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工资和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个人和家庭支出 项目支出

金额 859.55 826.15 749.98 51.83 24.34 33.4占比 100% 96.11% 87.24% 6.03% 2.83% 3.8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671.40万元。

2、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33.4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106.86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34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1.07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3.74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42.74万元。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财政预算指标为859.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6.15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749.98万元

其中基本工资:150.80万元,津贴补贴377.55万元,奖金43.36万元,伙食补助费13.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6.8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51.83万元

其中办公费1.32万元,印刷费0.62万元,水电费2.56万元,邮电费2.81万元,取暖费0.74万元,差旅费13.35万元,维修(护)费0.31万元,公务接待费5.19万元,工会费11.43万元,福利费0.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费用0.16万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34万元

其中休假探亲费23.24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费用1.1万元。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指标为18.1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1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7.45%,上年公务接待16次,合计135人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38%,其中我单位现有公务用车9辆。无因公出国预算,与去年一致。

五、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2018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8年,本单位财政预算收入指标为859.55万元,预算支出指标为859.55万元。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2018年,本单位预算总收入为859.55万元,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01)行政运行(01)。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18年,本单位预算总支出为859.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6.15万元,项目支出33.4万元,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01)行政运行(01)。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826.15万元,其中主要使用方向为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749.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3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暂未安排政府采购事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经盘点统计,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量为1,509.33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757.97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50.22%;通用设备700.46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46.41%;家具用具50.9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3.37%。

本单位按照相关国有资产管理要求,科学合理做好资产配置,挖掘资产使用价值,规范和完善资产的处置流程,无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在保证日常行政办公需要的同时确保文艺、非遗、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预算绩效工作紧紧围绕年度财政中心任务和绩效管理工作要点,以预算实际指标数为基准开展财务活动。预算支出使用较为合理、符合实际,实现了财政收支的目的,资金使用进一步规范,促进了林芝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附件:2018年度林芝市文化局预算公开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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