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公安局2015年决算公开
- 2017年12月15日 18时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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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林芝市公安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林芝市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林芝市公安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公安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财政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林芝市公安局和林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部门。
一、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林芝市公安局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代表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区党委八届五次、六次、七次、八次全委会和市第一次党代会,市委一届二次、三次全委会精神,严格落实自治区公安厅和本局年度工作部署,牢牢把握公安工作“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服务四化”这一脉搏和主线。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生安全人生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二)部门机构设置
林芝市公安局内设机构21个,包括:政治部、办公室、督察支队、警保处、110指挥中心、刑警支队、治安支队、法制支队、网安支队、特警支队、出入境支队、国保支队、经侦支队、技侦支队、科信支队、禁毒支队、交警支队、机要科、监管支队、情报中心、反恐支队。
第二部分
林芝市公安局2015年度决算明细表
(见附表1-8)
第三部分
林芝市公安局2015年度
决算情况说明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我局全年可使用财力10527.71万元,全年支出10527.71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全年预算指标10527.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36.7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284.04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经费306.93万元。截止年底我局全年收入10527.71万元。2015年预算指标10527.71万元。
(二)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公安局全年总支出10527.71万元,占总收入10527.71万元的100%。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438.54万元,占总支出的80%;商品服务支出1362.87万元,占总支出1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59.64万元,占总支出的5%;项目支出306.93万元,占总支出3%。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2015年预算指标10527.71万元,决算支出10527.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预算数4753.18万元,决算支出8936.74万元,超支4183.5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数1594.54万元,决算支出1284.04万元,结余310.50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预算数572.25万元,决算支出306.93万元,结余265.32万元,主要是科目上的调剂。2015年收支平衡。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2015年预算收入10527.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预算8936.74万元,占总收入的85%;日常公用经费1284.04万元,占总收入的12%;行政事业类项目经费预算306.93万元,占总收入的3%。2016年各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方面开支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8438.5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333.13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21%);津贴补贴3726.05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58%);年终一次性奖金221.61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4%);社会保障类缴费817.08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13%);伙食补助费114.72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2%);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7.20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3%).
(2)商品和服务支出方面开支情况
商品和服务支出1362.87万元,其中:办公费63.07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2.8%),主要为日常办公品,办公耗材支出费用;印刷费66.94万元(占商品服和服务支出的3%),主要为印制法律文书和单位业务书籍购买;水费33.99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1.55%),主要为单位水费和排污费;电费69.91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3.18%);邮电费205.50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9.34%),主要是民警维稳电话费支出及邮寄费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情况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59.64万元,其中:退休费905.79万元(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的57%),退休人员89人;生活补助45.67万元(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的3%),看守所在押人员生活费补助支出;医疗费2.48万元(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的0.16%),小孩医疗费支出;奖励金195.30万元(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的12.29%),主要是信息考核奖励和内保安全组奖励支出;购房补贴81.66万元(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的5.13%);其他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358.61万元(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的22.56%),主要是民警休假支出、慰问、事假等支出。
(4)项目支出开支情况
项目支出306.93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44.16万元(占对其他资本性支出的21.35%),零星办公设备支出;专用设备购置506.29万元(占对其他资本性支出的75%);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24.64万元(占对其他资本性支出的3.65%),网安购建视频监控系统设备12.40万元,看守所安装监控12.24万元)。
附:《部门收入支出所属单位分布表》
部门收入支出所属单位分布表
|
科目名称 |
支出合计 |
备 注 |
|
治安管理 |
1266496.90 |
特警支队伙食费,专用设备购置等 |
|
国内安全保卫 |
164421.00 |
群众专项、秘密力量 |
|
刑事侦查 |
783399.00 |
特情经费支出 |
|
经济犯罪侦查 |
38200.00 |
|
|
出入境管理 |
49750.00 |
办公设备购置 |
|
行动技术管理 |
303837.50 |
办公设备购置,办案差旅费 |
|
禁毒管理 |
1396201.00 |
宣传支出,特情费,专用材料 |
|
网络侦控管理 |
133810.00 |
|
|
网络运行及维护 |
1745626 |
设备支出 |
|
拘押收教场所管理 |
1197645.62 |
在押人员生活费,医疗费,装备支出 |
|
警犬繁育及驯养 |
213229 |
警犬生活费、治疗费 |
|
指挥中心 |
347000 |
伙食补助费 |
3、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我局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政策,有效的控制了“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务接待支出5.79万元,同比上年5.48万元,增加了0.31万元,上涨0.95%,上涨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林芝市增加了相应的接待工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6.74万元,同比上年174.19万元,增加了62.61万元,上涨73.56%。上涨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林芝市雅江生态旅游文化节等安保工作,前期任务重,前站安保工作多,随之增加了相应的用车。
(二)2015年公安工作的主要做法及取得成效
维稳工作扎实有力。一是“大情报”平台作用显现,市局情报中心搜集上报信息1667条,上报分析研判材料72余份;情报平台共接入数据1100万余条。二是切实加强重点人员管控措施。市局国保部门对已列管的重点人重新进行彻底的摸排和清理工作,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盯得牢、控得好、不出事”,全部纳入工作视线,按照“属严查“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向我市进行反宣渗透截止目前,我市无“法轮功”练习者管控人员,国保部门已全部完成原“法轮功“练习者的教育转化工作。四是加强对四省藏区学经回流人员的教育管控教育工作。各级国保部门严格执行“回来一个、发现一个、管控一个”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四省藏区学经返回人员的审查、登记工作。今年,我局国保部门对学经返回人员开展了集中教育培训。五是加强“两限一警”工作,有效防止了重特大交通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截止目前,林芝市各级公安机关安排跟车民警8346人次。六是深入开展危爆物品专项整治。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逐一与辖区的42家爆破作业单位签订责任管理书42份,检查涉危涉爆单位301家次,排查涉爆人员697人次,限期整改5家,停业整顿2家,整改涉爆隐患35处等。七是突出重大活动、重要目标安全保卫。截止目前,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圆满完成了“三月敏感期”、“3.24重要接待”、“5.30国际研讨会”、“7.4首长视察”、“10.1领导视察”、“桃花旅游文化节”、“大中小考”、“128赴林芝活动期间”、“雅鲁藏布文化旅游节”等大型安全保卫任务。共起草安保方案127份,绘制布警图264张,投入安保警力12580余人次,出动警车1900余台次。八是制定维稳方案,强化实战演练。市局指挥中心结合各敏感节点及时制定维稳工作全年总体方案和阶段性方案,对全市维稳安保工作提前进行了安排部署,确保了各项工作紧张有序开展。九是加强网上巡查力度。市局网安部门共发现、编报互联网信息2659期;违法网站4279条;舆情信息1378期;专项处置信息2101期;舆情导控信息37309条;关键词5845个;共发现涉及本地有害信息117条。
侦控工作成绩显著。一是刑侦、技侦、网侦、经侦、禁毒、国保、情报为一体的同步上案机制作用凸现。今年以来,林芝市各级公安刑侦部门本着“稳定压倒一切”工作方针,认真组织开展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打击盗抢骗”、“打黑除恶”、“高原扫毒”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成功侦破了一大批重特大案件,抓获了一大批犯罪嫌疑人,受到了各级领导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高度赞扬。二是进一步加大毒品案件查办力度,全市公安机关共查破涉毒案件60起,毒品行政案件4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员16人,查处吸毒人员62人,缴获各类毒品
治安防控效果凸现。一是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今年,市局科信部门完成了百兆三级网升级至三百兆网络。投入专项资金29万元,购置350兆数字常规基站3台,数字对讲机30部,充分满足了各种活动场所与指挥中心之间的无线通信需求。二是认真落实户口清理整顿工作。自开展户口清理整顿专项工作以来,我市共投入警力5353人次,投入车辆2100台次,入乡镇村800余次,核查户籍信息57891户,核查户成员信息187951人。三是深入开展“黄赌”及“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各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充分利用耳目这个隐秘力量,主动发现、先期掌握辖区治安丑恶现象。四是深入开展娱乐场所清理整顿工作。截止目前,市局治安支队共组织专项行动3次,检查娱乐场所33家,督促办理居住证165张。五是充分发挥“护城河”作用,强化查控工作。截止目前,各级公安检查站共检查人员102839人、物品276387件、车辆98438台。
安全生产深入开展。各级看守所共关押人员717人,同比增长2.6%。严格落实“三个必检”制度,深入落实“三共”活动,开展安全检查84次,组织防突发事件演练21次;开展在押人员体检270余次,开展消毒防疫30次。治安部门配合消防部门现场查处火灾隐患87处,现场整改66处,督导限期整改21处。
服务工作扎实有效。各县(区)公安局及市局禁毒、治安、交警、法制、经侦、刑侦等部门充分发挥自身作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9万余份,展出宣传展板600余版,接受群众咨询2.7万余次,受教育群众7万余人。各级治安部门积极推行送证上门服务16次,送达证件764张;深入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理居住证17753张,办证率100%;积极推行四省藏区“一卡通”制度,办理“一卡通”507张;全面落实出租房屋管理措施,签订责任书12864份,签订率100%;有力加强住宿旅客信息化管理,完成401家旅店业系统安装,安装率100%,接收旅客登记信息130余万条。出入境管理部门全力做好服务工作,共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254件1099人;异地核查因私出国(境)人员48人;深入旅店业查验境外游客555人;积极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报备专项清理工作,核查人员20939人。政治处、办公室、警保科等部门积极做好全区警务实战教官技能大比武筹备各项工作,确保了比武活动有序推进。
执法公信力全面提升。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通过加强执法培训教育、完善执法制度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推进执法办案系统应用等工作,全面推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开展执法理念教育,加强法律知识和执法培训,民警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以全国执法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为契机,深入开展执法“回头看”活动。大力整改解决执法突出问题,消除执法隐患,法制部门共审核案件26起。不断深化执法制度建设,《林芝地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责任终身负责制及过错追究办法》被公安厅评为优秀制度,供其他地(市)公安处(局)借鉴。
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深入开展“四项建设”、“两学一做”活动,全面加强队伍宗旨教育、忠诚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积极查摆整改“四风”问题,坚持不懈地抓好 “三项纪律”、“八项规定”等纪律规定的贯彻执行,队伍纪律作风、精神风貌、履职能力得到明显提升。组织开展了“重温党史、讲好警察故事”演讲预赛活动,全市公安机关23名选手参加演讲预赛,评选出8名优秀选手组成宣讲团,10月底赴各县区局开展宣讲活动。在建党95周年之际,市局10个支部开展“庆七一给党献首歌”歌咏比赛活动。
三、存在的问题
警力不足。全市公安机关核定编制787名,实有民警1417名。公安局下设24个部门,辖7县公安局。全市共有公安派出所49个(正科级),公安边防派出所17个(正营级);便民警务站54个(正科级34个,副科级18个,2个为第六批援藏工作队为工布江达县公安局援建,在开展工作,机构未批);公安一级检查站2个(副县级),公安二级检查站5个(副科级),另外118、K52和K80 3个检查站因工作需要一直在开展工作,但机构未批;寺庙警务室7个,驻寺民警55人(已开展工作,机构未批)。近年来,随着西藏维稳工作的日益繁重,现有编制已满足不了维稳工作的需要。从现有编制计算,全市公安机关超编660名,但根据公安部《规范县级公安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林芝编办市“三定方案”及地市公安机关特警支队不少于200人,县特警大队(波密和工布江达县)不少于20人,每个警务站10名正式民警、10名协辅警的配备要求,我市公安机关共需警力2635人,编制2635名,在现有1417人警力的情况下,还需增加警力1218人,需增加编制1848名。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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