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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林芝市就业援藏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2016年08月02日 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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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林芝市就业援藏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

根据西藏自治区就业援藏办公室《关于印送<西藏自治区2016年就业援藏工作方案>的函》(藏高组〔2016〕1号)要求,为进一步拓宽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区外就业,大力实施就业援藏工作,引导、鼓励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在全国范围内就业。结合我市实际,特成立林芝市就业援藏工作领导小组。

一、人员组成

组    长:许 典 辉  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李 连 声  市政府副秘书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 东 升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杨 科 霖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    蓉  市委宣传部调研员

          米玛郭杰  市财政局副局长

          苏    华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杨    红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调研员

          朱 虹 飞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    伟  市国资委副调研员

          杨 运 英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校中心主任

          何 种 海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促进就业科科长

          许 丽 娟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具体承办自治区就业援藏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杨红兼任办公室主任,杨运英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

(一)按照中央、国务院和区党委、政府关于就业援藏工作的总体要求,及市委、政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积极联系协调对口援藏省、市,扎实做好就业援藏工作。

(二)研究制定符合林芝实际的就业援藏配套政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配合对口援藏省、市,做好对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在区外就业的联系、管理和后续服务工作。

    三、工作制度

(一)紧急磋商制。在工作中,遇到紧急或重大问题时,副组长或成员提出,请示组长批准同意后,可召开紧急会议,及时解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

(二)现场会议制。由组长或副组长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可召开现场办公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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