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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林芝市代表团召开第一次会议

来源:西藏林芝网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30日 16时05分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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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上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林芝市代表团召开第一次会议,传达学习大会秘书处召开的代表团召集人、工作机构负责人会议精神,推选巴塔为代表团团长、尼玛扎西为代表团副团长;成立代表团临时党支部,宣读了巴塔担任代表团临时党支部书记,尼玛扎西担任副书记,孙向军、旦增伦珠、云丹加措担任委员的通知;审议了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大会议程(草案),与会代表一致同意。

市委副书记、市长巴塔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尼玛扎西传达代表团召集人、工作机构负责人会议精神。

市委副书记罗布次仁,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徐平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也是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是在自治区党委十届九次全会、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之后召开的又一次重要会议,是全区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喜事、盛事。各位代表要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审议各项报告,以强烈的使命担当做好建言献策,以坚定的大局观念依法履行人大代表的法定职责。

会议要求,各位代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决服从大会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安排,集中精力开好会议。要严守会议纪律和廉洁纪律,按时出席各次全体会议、代表团会议,不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要严守保密纪律和宣传纪律,严格遵守选举工作的各项规定和程序,本着对党的事业、对西藏发展、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行使民主权利,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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