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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司法局聚焦“四化”建设 推动行政复议工作提质增效

  • 2025年04月29日 12时2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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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林芝市司法局以“公正高效、便民为民”为目标,多措并举、同频共振,以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机构建设、场所建设、机制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一体化、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为法治政府建设注入复议新动能。

深化体制改革,推动复议权责一体化。林芝市按照《西藏自治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部署要求,将行政复议作为党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窗口,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改革工作,将行政复议权集中到市、县两级人民政府,除实行中央垂直领导或者以中央为主与地方政府双重领导的海关、金融、税务等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以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人民政府集中行使,同级司法行政机关作为行政复议机构集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实现“一级政府一个复议机关”的集中管辖模式,推行“一站式”受理,构建“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统一送达”行政复议办案新格局。

夯实机构建设,推动行政复议规范化。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积极与市委组织部、编办沟通,单设行政复议与应诉科,配备专职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实现“专人专岗”。挂牌成立林芝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全市行政复议工作,并指导县(区、市)行政复议工作,形成“市级统筹、县级落实”工作格局。

强化场所建设,推动行政复议标准化。投入60余万元高标准建设行政复议办案场所,设置听证室(审理室)、调解室、接待室(咨询室)、档案室六大功能室,配备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等设施设备。目前,全市已建成6个行政复议听证室,察隅县和朗县听证室建设正有序推进。在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司法所设置行政复议咨询窗口、助企便民咨询服务点,在市工商联设立涉企行政复议服务点,方便群众、企业快速高效解决行政争议,实现化解行政争议的关口前移。

完善机制建设,推动行政复议制度化。制定印发《林芝市司法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系列程序规定》《林芝市司法局行政复议文书参考格式汇编》,明确接待咨询、立案审查、调查取证、听证调解、决定履行等全流程操作规范,统一文书格式,实现行政复议“一个窗口对外、一套流程办案、一个标准裁判”。创新制定《行政复议案涉行政行为自查提示工作单》,要求被申请人先行对案涉行政行为开展全面自查,为被申请人提供了自我审视契机,从根本上预防和化解行政纠纷。公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流程图、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廉洁办案十项承诺,提高行政复议透明度,增强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实现开门办案。同时,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说理式”撰写,增强文书说服力。

下一步,林芝市将持续巩固规范化建设成果,强化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信访的衔接配合,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建设,督促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着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持续加强行政复议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和制约,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以更高标准推动行政复议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法治林芝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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