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场所码”扫码管控措施的通告

  • 2022年05月17日 18时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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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私营单位,广大居民朋友们:

根据近期国内疫情形势,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疫情预警和监测,强化“场所码”扫码管控措施,从严从紧从细做好全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不断提高疫情防控工作效率,有效遏制疫情输入风险,切实保障林芝经济社会秩序安全有序和广大市民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服务中心、咖啡馆、酒吧、藏餐馆、写字楼、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电影院、娱乐场所、医疗机构(含个体诊所和村卫生室)、居民小区、建筑工地、体育场馆、游泳馆、网吧、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银行、药店、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或儿童福利院、酒店餐饮、外卖、物流快递点、汽车站、宗教场所等公共场所,其他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人员密集场所,均须在醒目位置张贴“场所码”实现场所码全覆盖。
二、公共场所管理者通过“场所码”申领二维码,自助免费申领、制作、布设场所码,引导进入者扫码登记,凭码通行。对无智能手机的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保留手工信息登记措施,行程扫码登记常规管理。
三、进入场所人员自觉通过微信扫“场所码”,首次诚实填写个人信息,之后自动完成个人信息填报、健康信息展示、到访信息登记等,实现人口密集场所不接触精准管理。
四、场所管理者发现进入场所人员扫码结果呈黄色或红色,应拒绝进入,予以留观,并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接到通知后,立即按照健康码管理要求启动管控措施。
五、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所属行业“场所码”的应用和督导检查。对未申领“场所码”予以暂停营业,不执行“场所码”扫码管理的依法依规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广大市民朋友要主动扫“场所码”,遵守“场所码”有关规定,对不配合扫“场所码”,拒绝出示或虚假出示的,出现“场所码”异常(黄码或红码)不配合管理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依规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林芝市、县(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2.“场所码”申领及使用流程

          


林芝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


附件1


林芝市、县(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林芝市防疫办:0894-5829022

巴宜区防疫办:0894-5867499

米林县防疫办:0894-5459660

工布江达县防疫办:0894-5738781

波密县防疫办:0894-5423006

朗县防疫办:0894-5462374

察隅县防疫办:0894-5436001

墨脱县防疫办:13398041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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