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自治区信息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就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进行工作督导和执法检查

  • 2022年05月27日 10时22分
  • 分享到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就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进行工作督导和执法检查


近日,自治区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专项组副组长,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旦科一行赴部分区直机关、人民团体,就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进行工作督导和执法检查。

督导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自治区民委、教育厅、文联和区党委组织部,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询问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组对各部门模范区创建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对下一步持续开展创建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要求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创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为创建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着眼服务全区工作大局,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履行创建责任;把握创建工作总体要求,进一步注重创建工作实效;结合自身优势和工作特点,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总结提炼创建好的经验做法,创新载体、开拓思路,主动担当作为,建设模范机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