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西藏自治区关于2026年促进农牧民增收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2026年3月26日十二届自治区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6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西藏自治区关于2026年促进农牧民增收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2026年3月26日十二届自治区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6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